中新網4月20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發布《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要求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深入推進高考改革,改革考試內容和形式,推進分類考試,逐步擴大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范圍。
意見指出,深入推進高考改革,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研究制定考試改革方案,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
意見要求,改革考試內容和形式,推進分類考試,擴大高等職業教育分類入學考試試點和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改革考試評價方式,推進綜合評價,探索形成高考與高校考核、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多樣化評價體系。改革招生錄取模式,推進多元錄取,逐步擴大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范圍,在堅持統一高考基礎上,探索完善自主錄取、推薦錄取、定向錄取、破格錄取的方式,探索高等職業教育“知識+技能”錄取模式。
意見指出,改革高考管理制度,推進“陽光工程”,加快標準化考點建設,規范高校招生秩序、高考加分項目和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擴大東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區招生規模。
意見還要求,推進碩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潛能和綜合素質的考查。推進博士生招生選拔評價方式、評價標準和內容體系等改革,把科研創新能力作為博士生選拔的首要因素,完善直博生和碩博連讀等長學制選拔培養制度。建立健全博士生分流淘汰與名額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