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工作日程安排
2009年上海高考的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考生到現場辦理報名信息確認的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2008年11月29日 至12月4日 (9:00-18:00) | 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www.shmeea.edu.cn/ www.shmeea.com.cn),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預先提交的報名信息有效。期間所有報名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預先提交的報名考生學籍卡上調用信息不得修改)。準備參加全市藝術類(美術類、編導類、音樂類、表演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包括先前預報名的本市高中應屆畢業的考生),同時在網上進行分項目的專業考試報名,并在網上選定考試試區。持國內引進人才居住證報名的考生,必須填寫主證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
2008年12月11日至13日 (9:00-11:30, 13:30-16:00) |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單位(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考生的畢業學校、街道、鄉、工作單位)出具的報考證明、其他需要出具報名資格身份的有效證件、證明,到網上報名選定的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所設置的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并繳納報名考試費(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報名信息確認工作可自2008年12月9日起由考生學籍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向所在中學統一布置安排進行)。 考生學籍所在高中階段學校,應當認真做好應屆畢業生的高考資格審定工作,區(縣)招辦應認真做好在本區(縣)確認的個別報名考生的高考資格審定工作。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參加高考,按照教育部規定,考試成績無效,并要嚴肅處理。 |
2008年12月20日至21日 (8:30-16:30) | 已在網上報名參加全市美術類、編導類、音樂類、表演類專業統考的考生應持經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后取得的14位數報名號、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藝術體育加試全市統考現場確認憑證,以及2張本人1寸照片(備用),到網上報名選定的專業考試試區辦理全市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報名信息確認(自行組織藝術專業考試的院校報名時間見各院校招生簡章)。 |
2009年1月3日 | 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色彩、速寫、素描)。 |
2009年1月10日至11日 | 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聲樂、臺詞、形體、表演)。 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藝術常識、命題創作、影視劇評論寫作)。 |
2009年1月17日至18日 | 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聲樂、器樂、樂理、視唱練耳)。 |
2009年3月7日 | 已在網上報名參加全市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應持經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后取得的14位數報名號、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藝術體育加試全市統考現場確認憑證,以及2張本人1寸照片(備用),到上海體育學院辦理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報名信息確認。 |
2009年3月22日 | 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 |
2009年4月底5月初 | 填報志愿網上咨詢。 |
2009年5月上、中旬 | 第一次填報志愿填報:全部本科專業和軍事公安院校專科專業志愿。 |
2009年7月下旬 | 第二次填報志愿填報:除軍事公安院校專科專業以外的全部高職(專科)專業志愿(含藝體類專科志愿)。 |
戶口正在轉入本市的外省市應屆高中畢業生,如在報名時戶口手續尚未辦妥,可先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或軍轉辦、人事部門、工作單位)出具的“戶口正在辦理”的證明,到將落戶所在地的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先預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如在2009年5月31日前仍未辦妥戶籍手續的,則不能在本市參加高考。
非本市常住戶口、符合在滬報考條件的考生,持父母工作單位證明、本市借讀中學的證明和父母一方原在上海居住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警署)證明,到本市借讀中學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確認報名信息。持國內引進人才居住證報考的考生,確認時還須交驗辦理主證、副證的通知書(副聯)。另外,經批準的外地在滬企業在滬工作的職工子女在滬報考,須由該企業人事部門出具證明,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通過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將考生名單下達至借讀高中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后,才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其他非本市戶口的考生,應回戶口所在地報考。
本市有寄宿條件的中職校招收外省市優秀初中畢業生,不遷轉戶口,按上海學生待遇參加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試,這類考生的報名信息確認由所在學校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后到在學籍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辦理。允許報名的學校名單見附件2。
本市戶口、長期在外省市中學借讀的考生,一律回滬參加高考。
根據教育部規定,所有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要同時確保提供的報名表信息、志愿表信息真實、準確,必須認真、仔細閱讀《上海市各類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場規則》,并網上簽署(以點擊方式)《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二、網上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地點
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設置的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應屆“三校”畢業生既可在學籍所在地也可在戶口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設置的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往屆高中畢業生在戶口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設置的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在職職工在單位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設置的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
三、高考報名號和準考證號
考生的高考報名號為14位數,編制辦法詳見《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各類招生考試報名號編制標準》(滬教考院高招〔2005〕41號)。
考生的高考準考證號由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隨機編排。
四、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過2008年秋季高考的考生除外)的考生照片采集安排
(一)照片采集日期:2008年12月11日至17日
(二)照片采集時間:9:00 — 16:00
(三)照片采集地點:上海市健生公司(上海市瞿溪路350號底樓大廳)
五、體檢安排
根據上海市衛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印發《上海市招生體檢管理辦法》第一章第4條實行區(縣)屬地體檢的規定,具體安排如下:
(一)應屆高中畢業生的體檢,由各區(縣)招生體檢站會同區(縣)招生辦公室與各中學商定體檢的日程安排。
(二)應屆“三校”畢業生的體檢,由各區(縣)招生體檢站會同區(縣)招生辦公室與各中專、職校和技校商定體檢的日程安排。
(三)往屆生和在職職工等其他考生的體檢,一般在2009年3月份,每周一至周五下午的2點至3點,由考生自行前往報名所在地的區(縣)招生體檢站進行體檢(閔行區、金山區和浦東新區的區域內有2至3個招生體檢站,考生可選擇就近的招生體檢站進行體檢)。
(四)本市戶口但長期在外省市中學借讀的個別考生的體檢,可在返滬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期間,同時進行體檢;各區(縣)招生體檢站應會同區(縣)招生辦公室及時安排好需要返回外省市借讀考生的體檢。
(五)各區(縣)招生體檢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間,組織安排秋季高考考生的體檢(包括復查),便于考生于5月初填報志愿。
(六)2009年秋季高考考生的體檢,統一填寫由招生體檢站提供、一式2份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表》,同時將體檢信息輸入計算機招生體檢軟件,為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網上招生做好基礎工作。
2009年有外省市戶籍生源畢業生(可參加本市高考)的
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名單
序號 | 學校名稱 | 序號 | 學校名稱 |
1 | 民航上海中等專業學校 | 23 | 上海市東輝職業技術學校 |
2 | 上海港灣學校 | 24 | 上海市第二輕工業學校 |
3 | 上海市工商外國語學校 | 25 | 上海海運學校 |
4 | 上海市工商信息學校 | 26 | 上海奉賢中等專業學校 |
5 | 上海市大眾工業學校 | 27 | 上海市貿易學校 |
6 | 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衛生學校 | 28 | 上海電力工業學校 |
7 | 上海市醫藥學校 | 29 | 上海工業技術學校 |
8 | 上海市經濟管理學校 | 30 | 上海市工藝美術學校 |
9 | 上海科技管理學校 | 31 | 上海市材料工程學校 |
10 | 上海市公用事業學校 | 32 | 上海市振華外經職業技術學校 |
11 | 上海市城市建設工程學校 | 33 | 上海電子工業學校 |
12 | 上海石化工業學校 | 34 | 上海市現代職業技術學校 |
13 | 上海市建筑工程學校 | 35 | 中華職業學校 |
14 | 上海市商業會計學校 | 36 | 上海市徐匯職業高級中學 |
15 | 上海市商業學校 | 37 | 上海市城市科技學校 |
16 | 上海應用科技學校 | 38 | 上海市豎河職業技術學校 |
17 | 上海信息技術學校 | 39 | 上海市衛生學校 |
18 | 上海市群益職業技術學校 | 40 | 江南造船集團職業技術學校 |
19 | 上海市南湖職業學校 | 41 | 滬東中華造船集團高級技校 |
20 | 上海市曹楊職業技術學校 | 42 | 上海船廠技工學校 |
21 | 上海鴻文國際職業高級中學 | 43 | 上海廣電電子學校 |
22 | 上海市楊浦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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