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報業集團駐廣州記者 古國真
2008廣東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錄取工作于昨日正式啟動。按照計劃,文理類、體育類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今天開始進場錄取。昨日召開的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動員大會就高校錄取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會議強調,各高校各科類招生計劃的調整一律必須經過教育廳審核同意。嚴禁利用預留計劃和調整計劃牟取私利,損害考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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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沒有“點招”特權
副省長宋海強調,錄取時,嚴格按照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本科一分不照顧,絕不允許降低投檔要求指名錄取考生或照顧錄取不合格考生,嚴禁高校違規錄取,嚴打非法招生中介,堅決查處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禁拉關系、走后門錄取不合格考生。
錄取期間,高校要嚴格按照已公布的各科類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各高校各科類招生計劃的調整一律必須經過教育廳審核同意。各高校調整的計劃一律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嚴禁利用調整計劃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利用預留計劃和調整計劃牟取私利,損害考生利益。各高校按規定預留的計劃一律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任何人都沒有權利“特批”錄取、“點招”不符合條件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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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1至1:1.2比例投檔
今年高校投檔比例和去年變化不大,由各高校自主決定,但均在1:1至1:1.2比例。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說,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根據招生計劃,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結合考生志愿、院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選考科目情況,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由高等學校擇優錄取。
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專業,是根據招生計劃,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總分或術科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術科統考的院校和專業,在文化總分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術科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總分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術科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計劃數的60%的考生檔案,其次,在術科資格分數線上,按文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投計劃數的40%的考生檔案,由院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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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出50分考生優先投檔
為保護高分考生,廣東省近年來都設置了高分考生優先投檔線,今年的分數差為50分,比去年減少10分。即第一批高校錄取時,考生成績總分在一本最低控制線上50分(含50分)的,優先投檔。
投檔順序是首先投高分優先投檔線上的考生。這包括:在規定的投檔比例內,投第一志愿考生檔案;在規定的投檔比例內,投第一志愿考生檔案后,未滿招生計劃的高校,繼續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檔案,第三、第四志愿依此類推。其次,高分優先投檔線上考生投檔后,未滿招生計劃的高校,按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達到高分優先投檔線的第一志愿考生。再次,在以上投檔一次性提供考生檔案給高校,由各高校錄取后,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投第二以及后續志愿院校志愿的考生檔案。第三志愿(含第三志愿)以后的各志愿按院校缺檔情況一次性補充給高等學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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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不足時或調整分數線二次錄取
據悉,各高校都必須在投檔比例數內完成招生任務。但專業生源不平衡或選考科目生源不足,又無法調劑專業服從時怎么辦?省招生辦負責人表示,由省招辦按專業缺檔情況補充檔案供高校擇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投檔比例超過本校總計劃數20%的高校,缺檔專業補投一次第一志愿考生檔案。補投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由省招生辦公室組織未被錄取考生補填志愿,進行二次錄取。按投檔原則和投檔順序投檔,并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重新填報志愿。該負責人還表示,第一次投檔未達到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數的,該次投出的考生檔案,無特殊原因的,高等學校不得退檔,不足部分在后續志愿中補足。如所有志愿分數線上的考生生源不足,經省錄取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視生源狀況適當調整錄取分數線。調整錄取分數線后招生計劃缺額較大的高校,由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缺額專業計劃情況,組織未錄取的考生重新填報志愿進行二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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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有三種途徑核實錄取通知
近期,社會一些非法招生中介活動猖獗,有些向考生許諾可以單獨招生,或答應上專科線可以錄取本科,或可以計劃外招生等等。對此,省招生辦負責人指出,全國各高校在我省招生,一律必須通過省招生辦組織錄取,不存在游離于省招辦統一組織的錄取之外的招生,各層次高校錄取嚴格按照錄取分數線進行。高校錄取新生名單都由省招生辦上報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未經注冊的一律不發畢業證書,請考生不要受騙上當。
考生對所收到的高校錄取通知書有疑惑,可通過三種途徑進行核實:一是到市縣招生辦查詢核實;二是查看在我省區域內的高校的錄取通知書是否蓋有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錄取專用章;三是被省外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錄取的考生,在收到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同時是否收到由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的錄取確認表。
網上錄取工作程序
相關鏈接
(一)各院校嚴格按廣東省普通高考網上錄取系統操作辦法進行閱檔和錄取。
(二)高校招生負責人(組長)先用廣東省招生辦寄送給各院校的網上錄取用戶賬號和密碼提取組長的數字證書后,按提示提交數字證書進入網上錄取系統。
(三)校對本校招生計劃。如不一致,及時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的“申請調整計劃”功能與廣東省招生辦聯系更正。
(四)招生計劃較多,需由系(專業)負責參與錄取的高校,院校招生組長可創建組員及向組員授權管轄的專業及相關權限,并下載組員的個人證書分發給相應的組員,組員使用組長定義的賬號及數字證書登錄系統進行電子檔案的審閱工作,組員數按招生計劃的2%安排。
(五)組長直接進行閱檔錄取時,確定的擬錄取或擬退檔名單直接提交給省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由組員確定的建議錄取或建議退檔的名單,要先提交給組長,由組長確定后再提交給省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
(六)本科藝術類院校(專業)投檔原則
1.單考院校(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文化分按教育部規定執行,術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
2.在廣東省統考合格基礎上單考的院校(省統考涉及的專業),文化分按教育部規定執行,術科分在廣東省統考合格的基礎上,認可單考院校的合格成績,省招生辦公室將文化分上線,省統考合格且學校單考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檔給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已錄滿的,不投第二志愿)。
3.認同廣東省術科統考成績的招生院校,文化分、術科分執行廣東省的規定,按照廣東省藝術類招生錄取投檔原則,通過網上錄取系統投檔給招生院校進行錄取。
(七)教育部批準39所單獨劃線的高校,應于7月3日前將文化科總分錄取分數線及錄取原則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文化科總分和術科單考均符合錄取院校要求的考生,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直接投檔給院校(第一志愿已錄滿的,不投第二志愿)審閱,招生院校通過網上辦理考生錄取有關手續。
(八)提前批錄取院校中需軍檢、面試、政治審核(政審)的重點及一般本科、專科院校,須分別于7月7日17:00前、8月4日17:00前向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技術部提交加蓋公章的本科、專科合格考生名單。
(九)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對院校提交的擬錄取或擬退檔考生名單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對認為不合理錄取或不合理退檔的考生名單退回給院校復議。院校對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退回的復議名單再次審檔,確定錄取、退檔與否后提交給廣東省招生辦公室。
(十)錄取名單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后,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打印新生錄取名冊,并核實錄取院校已繳交錄取費后,將新生錄取名冊蓋章后寄送給學校。
(十一)省外高等學校根據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公章后,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省內高等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需加蓋省招生辦公室錄取專用章后,才能寄送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