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丁寧)5月1日,記者從遼寧省招考辦獲悉,符合加、降分的考生還需要向社會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享受高考加、降分照顧政策。
今年高考照顧錄取考生的資格審核仍按照遼寧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民政廳、遼寧省僑務辦公室2006年聯合下發文件和省政府2007年下發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符合高考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申請高考錄取照顧,必須填寫《2008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情況附表》的有關內容,由市、縣(區)招考辦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名單審核蓋章并報省招考辦進行考生信息采集。考生的《2008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情況附表》作為高考檔案的一項重要內容,錄取時提供給高等學校。
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顧錄取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各有關部門于5月20日前完成,于5月22日前將審核認定的具備照顧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附帶14位高考考生號)提供給省招考辦,省招考辦對所有加、降分照顧錄取考生名單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