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考生填報高考志愿問答
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繼續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和 “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設置方案,“3”指語文、數學(分文、理科)、外語;“文科綜合”是政治、歷史和地理的綜合,“理科綜合”是物理、化學和生物的綜合,其中綜合科目滿分為300分,其余各科滿分為150分,總分為750分。另外,外語聽力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錄取時提供給高等學校作為參考。
考生填報的升學志愿是招生院校錄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門調配檔案的重要依據。填報志愿是否得當直接關系到考生的愿望能否順利實現。因此,考生一定要認真學習和了解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填報志愿辦法及注意事項。各級招生管理部門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填報志愿的輔導和咨詢活動,認真做好填報志愿工作。
1、今年什么時間填報志愿?
答:填報志愿的時間為:本科(含三本、提前批專科)6月9日至14日;專科(含高職)7月31日至8月3日。
2、志愿表是怎樣設置的?
答:志愿表共設九個志愿欄。第一欄是提前批藝術類本科院校志愿,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二欄是提前批軍隊公安等本科院校志愿(分兩批),第一批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列兩個)和“服從調劑院校類別”志愿;第二批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列兩個)和“ 服從調劑院校類別”志愿。第三欄是提前批軍隊公安等專科院校志愿,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列兩個) 和“服從調劑院校類別”及“若達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數線愿否上專科軍隊公安院校”志愿。第四欄是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分兩類),A類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列兩個)和“服從調劑院校類別”志愿;B類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列兩個)和“服從調劑院校類別”。第五欄是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分兩類),A類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列三個)以及“服從調劑院校類別”志愿;B類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列兩個) 和“服從調劑院校類別”志愿。第六欄是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列三個)。第七欄是提前錄取的藝術類專科院校志愿,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八欄是第一批專科院校志愿,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列四個)。第九欄是第二批專科院校志愿,設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并列四個)。
系( 科)、專業志愿的設置:第四、五欄本科院校志愿中,每所院校設三個系(科)、專業志愿,其余各欄每所院校各設兩個系(科)、專業志愿。每所院校系(科)、專業志愿欄后均設有“去否其它專業”志愿欄。
3、填報志愿時,考生需填寫哪些表格?有何要求及注意事項?
答: (1)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需本人親自填寫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招考中心)印制的《考生志愿表》(檔案袋)、《考生簡明情況登記卡》、《機讀志愿卡》(本科含提前批專科填涂卡一、卡二;專科含高職填涂卡三)。考生填涂表(卡)時,除《機讀志愿卡》上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填涂外,其它一律用藍、黑色墨水筆(中性筆)書寫,字跡要清楚、工整。
(2)考生報考的院校和專業志愿必須嚴格按照省招考中心公布的2007年在我省招生的院校錄取批次、院校名稱、院校編號、專業名稱和專業編號準確填寫在志愿表(卡)上,院校名稱除在《機讀志愿卡》上填寫簡稱外,其余各表均須填寫全稱。考生要將所填報的院校編號和專業編號一一對應填涂在《機讀志愿卡》上。各表(卡)上所填報院校、院校批次、專業志愿順序必須保持一致,若出現不一致,以《機讀志愿卡》填涂的志愿信息為準,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考生自負。
(3)填報(涂)“服從調劑院校類別”志愿欄的要求和方法:考生在填報(涂)此欄時,可根據自己的實際,先選定院校類別,再選定院校錄取批次,然后一一對應填涂在《機讀志愿卡》上。在考生所報批次院校志愿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招生部門將按其所填涂的服從調劑院校類別調劑給有關院校審錄。否則,將不再調劑錄取。
(4)填報(涂)“去否其它專業”志愿欄的要求和方法:在填涂“去否其它專業”志愿欄時,考生要明確表示對專業是否愿意調劑的態度。考生如愿意專業調劑,可將《機讀志愿卡》上相應的小長方格涂滿涂黑,并在各志愿表中填寫“去”,如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招生院校可根據考生具體情況調劑錄取到該院校其它專業;考生如不愿意專業調劑,可將《機讀志愿卡》上相應的小長方格空起來,不要填涂,并在各志愿表中填寫“否”或不填寫,當其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時,招生院校將不再調劑到其它專業錄取。
(5)設置“若達到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數線愿否上提前錄取的軍隊、公安等專科院校”志愿欄的目的,是為了讓招生部門充分了解考生對錄取順序的要求,使考生檔案周轉更加合理、更加符合考生要求。考生若達到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數線愿上提前錄取的軍隊、公安等專科院校,可將機讀志愿卡上相應的小長方格涂滿涂黑,在相應的志愿表中填寫“愿”,招生部門據此調配考生檔案,不填寫或填寫“否”則不調配。考生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慎重填涂此欄。
(6)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志愿表(卡)填涂完畢,送交縣(市、區)招辦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若發現違犯規定私改志愿者,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4、為什么要建立考生電子檔案?內容有哪些?考生應注意什么?
答: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后,高等學校選拔新生主要是根據網上調閱的考生電子檔案內容,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考生電子檔案的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信息、體檢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等五部分。考生在填涂各類表(卡) 時,必須認真仔細,準確無誤。考生要對其所填涂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否則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負。
5、考生如何填涂《機讀志愿卡》?有何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
答:(1)凡需填寫的項目,一律用藍、黑色墨水筆(中性筆)書寫;凡需涂黑涂滿的項目,一律用2B鉛筆填涂。
(2)考生姓名必須填寫在《機讀志愿卡》的指定位置上。
(3)考生準考證號和所報的院校編號、專業編號,分別填寫在有關長方格內,并用2B鉛筆將相應的長方格涂黑涂滿。考生涂錯院校編號或專業編號,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負。
(4)《機讀志愿卡》中所列“服從調劑院校類別”分設兩大類:①無條件服從調劑院校類;②有條件服從調劑院校類。有條件服從調劑院校類設置18個類別,即軍隊初級指揮類、軍隊專業技術類、公安類、政法類、綜合大學類、醫藥類、財經類、外語類、工科類、師范類、農林類、地礦類、石油類、輕紡類、水利類、氣象類、體育類、藝術類。考生本人選定哪類,就用2B鉛筆將哪類的小長方格涂黑涂滿,與自己無關的小長方格不要填涂。
(5)考生將《機讀志愿卡》填涂完畢后,一定要仔細檢查,反復核對。如發現涂寫有誤,必須用橡皮擦干凈,再重新正確填涂。考生應對所填涂志愿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6)《機讀志愿卡》必須保持清潔、平整,不得折疊、破損或穿孔等。
6、考生應如何正確恰當地選報志愿?
答: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在選報志愿時,考生要領會“全面”、“ 擇優”的深刻含義,并應著重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要樹立遠大理想和正確的價值觀,處理好國家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與個人志愿的關系,要有強烈的時代責任感,以振興中華為己任,既要踴躍報考全國重點院校和教育部確定實施“211工程”項目的院校,又要踴躍報考師范、農林、水利、地礦、石油等院校。
(2)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對自己的競爭實力,即德智體諸方面的綜合情況作一個恰當的估計,要參考本地、本校往年的升學情況,預測自己在全體考生中的位置,然后根據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條件和要求,結合自己的志趣、愛好、特長及優勢條件去合理選報升學志愿。
(3)在充分了解招生錄取有關原則、辦法和規定后,要結合自己的實際,認真選報各個批次的院校志愿。要特別注意選報第一志愿,同時也要正確認識非第一志愿在錄取中的重要性。即以各批次第一志愿院校為起點,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使自己選報的院校志愿保持一定的“梯度”,切忌“平行型”。要注意開闊視野,既選報招生人數較多的院校,也要選報招生人數較少的院校;既選報外省院校,也要選報本省院校;既選報近地區院校,也要選報邊遠地區院校。這樣才能有較多的錄取機遇,防止落選。
(4)考生根據《山西省2007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公布的有關高等學校招生章程網址,認真閱讀了解招生院校全稱、校址、層次、辦學類型、男女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以及近年來報考志愿的多少、錄取最低分數線和錄取批次等情況,結合自己的實際選報志愿。考生如想了解更詳細的內容,還可查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站(www.chsi.com.cn)或與院校聯系咨詢。
7、考生按志愿錄取后要求退檔的規定是什么?考生應注意什么?
答:為了避免考生按志愿錄取后,出現向高校申請退檔現象大量發生,造成普通高校資源浪費和重復勞動,影響其他考生的錄取機會。從2007年起,凡是在分數線上按志愿錄取的考生,如向院校提出申請退檔的,學校可以同意,但考生退檔后即為死檔,不得參加其他任何院校的錄取。考生在填報志愿前要認真了解所報院校的有關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同時抱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不要盲目跟從,要三思而后行,做到填報志愿講誠信。
8、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對考生的身體條件有何要求?考生應注意什么?
答: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允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國家對患有某種疾病的考生,做出了“各專業不予錄取”、“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不宜就讀的專業”的指導意見,考生須認真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招生院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并對照自己的體檢結果,選報適合自己身體條件的院校或專業。如果考生忽視自己的身體狀況或招生院校的體檢要求,將會影響錄取,甚至丟掉被錄取機會。如果報考軍事、公安院校,還要認真閱讀《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和《公安院校招生面視體檢標準》。
9、錄取體制、分批辦法、調配檔案的原則是什么?
答:高等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教育部統一領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省招生委員會組織有關高等學校分批次進行新生錄取工作。
高等學校招生繼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參加體檢、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院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高等學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向高等學校投放合格生源電子檔案,并監督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除提前錄取的軍隊、公安、藝術等院校外,本科院校錄取共分三批。第一批分A類和B類兩部分:A類是全國重點院校和教育部確定實施“211工程”項目的院校以及原國家教委指定參加第一批錄取的院校;B類是多年來在我省招生生源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院校分為A 類和B類兩部分:A類院校為一般本科院校;B類院校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幾年國家批準由專科升為本科的院校。第三批院校為獨立學院、民辦院校(個別院校要求在一批、二批錄取,已在相關院校或者專業后注明)。有關高校所列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的錄取批次隨各院校所確定的批次進行。專科院校分兩批錄取。
高等學校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第一志愿報考人數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達到或超過院校計劃招生數的,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檔案;非第一志愿按考生所報志愿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由院校審查錄取。高等學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不應拒錄非第一志愿考生。
10、對享受各類照顧的考生有何規定?
答:根據教育部規定要求,我省對享受各類照顧的考生作了如下規定:
(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經省招委審核認定并向社會公示,可適當加分投檔:
①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考生達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屬院校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
②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省級優秀學生、獲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學科省賽區一等獎(含)以上者和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學生電腦制作活動獲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可加10分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
③ 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國家舉辦的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六名和經省招委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測試,被認定為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可加20分投檔;經省招委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測試,被認定為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可加5分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烈士子女和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考生,經省招委審核認定可加10分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
(3)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經省招委審核認定可加20分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
(4)少數民族考生、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考生和殘疾軍人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考生凡獲得上述兩項(含)以上照顧資格,以其中最高一項計算,不作累計加分照顧。
(7)在錄取投檔時,各類照顧的考生均占規定的投檔比例,以考生的實際文化成績加上照顧分數后的分數為投檔分數,夠哪個層次,按哪個層次投檔,由院校審查錄取。
11、各批次各類院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如何劃定?
答:我省各批次各類本科院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辦法是:由省招委根據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情況,依照不同層次、不同科類的招生計劃,擴大適當比例,分批次分別劃定各類院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科院校錄取分批劃定最低工作線。
12、考生第一志愿報考九類院校有何規定?
答:在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第一志愿報考水利、地質、礦業、海洋、氣象、石油院校者可降低5 分投檔;第一志愿報考師范院校者可降低10分投檔;第一志愿報考農、林院校者可降低10—20分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
13、對定向就業招生的規定?
答: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補充投檔,高等學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定向就業招生院校按非定向調檔線高低確定院校先后投檔順序。
考生自愿填報有關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志愿并按定向生錄取后,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等院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高等學校對無故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可取消其錄取資格。
14、對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的招生有何規定?
答:教育部規定: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學生一律從參加200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中錄取。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錄取標準不得低于該校在我省統招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少數民族專科預科班錄取標準不得低于該校在我省統招調檔分數線以下60分;民族班錄取標準不得低于該校在我省統招調檔分數線以下40分。定向為西藏培養人才的錄取標準與民族班錄取標準相同。
15、報考軍隊、公安等院校有何規定及要求?考生應注意什么?
答:軍隊、公安院校、招收國防生院校和招收無軍籍學員院校提前錄取,先錄取本科(分兩批),再錄取專科。軍隊院校、招收國防生院校和招收無軍籍學員院校、招收20周歲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公安院校招收22周歲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的考生。報考軍隊、公安等院校的考生,應注意其年齡、身體和男、女生比例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不符合條件的不要勉強填報。
報考軍隊院校、招收國防生院校和招收無軍籍學員院校志愿的考生須參加面視、體檢和政審;報考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須參加面視、體能測試和政審。考生須在高考成績揭曉后注意招生部門和媒體關于提前錄取院校進行面視、體檢、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的通知或報道,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視、體檢、體能測試。考生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視、體檢、體能測試,按自行放棄志愿處理,軍隊、公安等院校不予錄取。
軍隊院校指揮類專業經過調劑仍生源不足,完成招生計劃有困難時,可從報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中,在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0—20分范圍內按指揮類專業的要求進行面試、體檢和政審。
軍隊、公安院校、招收國防生院校和招收無軍籍學員院校,在面視、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所報志愿,擇優錄取。
如重點院校指揮專業通過調劑生源仍然不足,經報全軍招生辦公室同意后,可在一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的考生中,依據考生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此投檔,但不得低于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
凡被軍隊、公安院校、招收國防生院校和招收無軍籍學員院校錄取的考生,其它院校不再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再按其所報普通院校志愿參加錄取。
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考慮如達到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而未被軍隊、公安等本科院校錄取,如愿意錄取到所報軍隊、公安等專科院校,可將《機讀志愿卡》上“若達到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否愿意上軍隊、公安等專科院校”對應的小長方格涂滿涂黑。
16、國家對招收國防生有何政策規定?
答:國防生是指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由軍隊有關單位依托普通高校從參加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培養的青年學生。國防生在高校學習期間除參加必要的軍政訓練外,其所學課程與高校同專業相同。國防生與軍隊有關單位簽訂協議后,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國防獎學金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發放(其中學費、雜費共3000元,生活補助費2000元)。國防生在取得畢業資格和相應學位后,將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并任命為軍隊干部,其職級和工資待遇及住房分配等方面與同期入軍隊院校學習的畢業學員同等對待。
報考國防生的考生,應在提前錄取的軍隊、公安等本科院校(分兩批)志愿欄內填報有關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志愿。與報考軍隊院校非指揮類專業的考生同時參加面視、體檢和政審。
17、對軍隊院校招收無軍籍學員有何規定?
答:為適應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需要,從2005年起,解放軍第二、三、四軍醫大學和藝術學院將招收培養無軍籍學員。學員從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經面視、體檢、政審合格,與有軍籍學員、國防生同批次錄取,并實行入學批準書制度。考生入學經復查合格后,由院校與學員本人簽訂《軍隊院校無軍籍學員入學協議書》。學員在校學習期間無軍籍,畢業考核合格的辦理入伍、提干手續,分配部隊工作。畢業學員定職定級參照軍隊院校同層次、同學制有軍籍學員的規定執行。無軍籍學員在校學習期間按每人每年5300元的經費標準保障,免交學雜費和住宿費,每人每月發放330元生活補助費,按每年500元標準價撥服裝費,其他費用自理。學員在校學習期間實行全程淘汰,因政治思想不適合培養目標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被退學的,以及因學員本人無正當理由執意要求退學或拒不入伍被退學的,應繳納在校學習期間全部生活補助費、服裝費和院校按人員標準計領的公務事業費,并按有關協議進行相應賠償。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在部隊工作被淘汰的,可不退還學習費用,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學習條件的,學員本人可向高考所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商所屬普通高校同意后,可轉入相關普通高校學習。
18、對報考外語院校或專業的考生有何規定及要求?
答:(1)我省報考科類不再設外語類,外語院校或專業的招生計劃分別列在文史類和理工類中,按文史類和理工類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進行投檔。
(2)報考外語專業或招生院校要求“外語口試”的專業,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未參加外語口試或口試不合格者,招生院校不予錄取。
(3)外語院校和專業以及有關院校要求外語口試的專業錄取時,以筆試成績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口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19、考生外語口試的時間、地點,有何要求?
(1)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注意自己所報專業是否需參加外語口試,請考生在高考成績揭曉后,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口試,逾期不予口試。
(2)考生外語口試時需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報到時間:6月29日至30日;口試時間:6月30日至7月2日;報到地點:山西大學外語學院新教學樓。乘車路線:太原市五一廣場乘103路電車山西大學新校門下車。
20、報考體育院校或專業有何規定和要求?考生應注意什么?
答:(1)報考體育(理)類的考生,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可選報體育院校或專業,也可選報理工類院校或專業;報考體育(文)類的考生,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可選報體育院校或專業,也可選報文史類院校或專業。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報。
(2)填報體育院校或專業志愿的考生,在劃定的文化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體育專業成績和面視情況,擇優錄取。若招生院校另有要求,按該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報考體育(理)類、體育( 文)類的考生,凡填報理工類、文史類院校志愿,且達到理工類、文史類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可按所報理工類、文史類院校投檔錄取。
21、對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有何規定?
答:教育部規定: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對獲二級運動員稱號、經招生院校體育專項測試合格且通過三級公示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我省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由招生院校提出申請,我省可向考生所報志愿院校提供檔案,由招生院校決定是否錄取;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我省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60%的,由招生院校提出申請,報省招考中心審核后方可錄取;經本人申請獲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及武術武英級稱號且招生院校對其進行文化課單獨考試后認為能夠完成專業培養教學任務的考生,招生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考中心核準,并辦理錄取手續。
22、對藝術特長生招生有何規定?
答:教育部規定:對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藝術特長生入選考生,由招生試點院校提出申請,我省可根據考生所報志愿在招生試點院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院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向院校提供檔案,由院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對藝術特長測試成績特別優秀、文化考試成績低于招生試點院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但達到我省劃定的報考試點院校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招生試點院校應向我省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予以錄取。
23、報考藝術院校或專業有何規定和要求?考生應注意什么?
答:報考藝術(理)類考生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可選報藝術類院校或專業,也可選報理工類院校或專業;報考藝術(文)類考生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可選報藝術類院校或專業,也可選報文史類院校或專業。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報。
報考藝術(理) 類、藝術(文)類的考生,凡填報理工類、文史類院校志愿且達到理工類、文史類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可按所報理工類、文史類院校投檔錄取。
24、藝術類文化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如何劃定?
答:教育部在《關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自行規定。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按我省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專科(高職)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我省藝術(文)類各批次文化考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史類分數線的65%劃定,藝術(理)類各批次文化考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理工類分數線的65%劃定,其中舞蹈類專業文化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可適當降低。2006年起,藝術類專業考生的統考數學成績全部記入其文化成績總分。
25、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專業成績的使用辦法有何規定?
答: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專業成績的使用辦法: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我省所有高校、外省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使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也可使用我省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由學校自行組織考試的專業成績;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使用招生學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主持與播音、表演(含影視、戲曲表演)專業我省高校使用省聯考成績,省外院校愿意使用的也可以使用。晉中學院的美術教育(書法方向)專業,使用太原師范學院美術學(書法方向)的專業考試成績。省內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時,分類劃定專業錄取最低控制線。未進行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執行所在批次文史類或理工類最低錄取控制線。
26、省內藝術類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未涉及的專業有哪些?
答:舞蹈學(舞蹈史與理論方向)、表演(影視、歌舞劇方向)、體育院校的舞蹈學(藝術體育教育方向、舞蹈教育方向)、表演(體育表演藝術、體育藝術表演方向)、音樂學(樂器修造、音樂史論與批評)、藝術設計學(理論)、攝影專業(電視攝影方向、圖片攝影方向)、動畫專業(游戲設計方向、漫畫方向、動畫技術方向)、繪畫(書法、戲劇化妝造型)、美術學(史論、藝術市場方向、文物鑒賞與修復方向、美術經濟研究方向、書法方向)、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藝術設計(時裝表演與服裝設計方向、服裝表演與營銷方向)等模特表演類專業、影視學、播音、節目主持方向、戲劇(曲藝)表演、中國語言文學(軍事文學)、戲劇學(戲劇史論與批評)、導演類、戲劇影視文學類、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舞臺燈光)、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舞臺技術管理)、公共事業管理類、錄音藝術類、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影視人物造型方向)、攝影(多媒體影像創作方向)、藝術管理(傳媒及文化產業)、音樂學(藝術管理)、媒體創意、廣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方向)、數字媒體藝術、文化產業管理、舞蹈編導(電視舞蹈方向),取得以上專業考試合格證的方可填報志愿。
取得省外普通高校本科美術、音樂、舞蹈專業考試合格證,且達到省內統考報考省外美術、音樂、舞蹈專業資格分的考生,方可填報省外藝術院校志愿。
27、藝術類院校或專業錄取的辦法、順序是什么?
答:藝術類院校或專業錄取的辦法是: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達線的考生中,省招考中心依據學校要求按文化考試成績或專業考試成績投檔,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高校《招生章程》中沒有特殊要求的,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藝術類院校或專業錄取的順序是:①提前錄取的藝術類本科院校;②第一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院校(分A類、B類); ③第二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院校(分A類、B類);④第三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院校;⑤提前錄取的藝術類專科院校;⑥第一批錄取的藝術類專科院校;⑦第二批錄取的藝術類專科院校。
28、報考山西大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有何規定?
答:凡參加山西大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考試,且領取到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考生,方可報考該校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時以文史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5%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文化和專業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的80%加專業測試成績的20%為錄取成績,從高低到低分擇優錄取。
29、報考山西師范大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有何規定?
答:凡參加山西師范大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試且領取到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考生,方可報考該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時,分文史、理工按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90%分別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文化和專業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的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0、報考太原師范學院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方向)專業有何規定?
答:凡參加太原師院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方向)專業考試,且領取到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考生,方可報考該校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方向)專業。錄取時,以該院文史類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90%作為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31、報考太原師范學院漢語言文學(節目主持方向)專業有何規定?
答:凡參加省聯考的主持與播音專業考試,可報考該院漢語言文學(節目主持方向)專業。錄取時,在劃定的專業合格線上以該院文史類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0%作為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考試成績的80%加上專業考試成績的20%后的分數擇優錄取。
32、報考省屬院校美術學(書法方向)和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兩個專業有何規定?
答:凡參加太原師范學院美術學(書法方向)專業考試,且領取到文化考試通知單的考生,方可報考該院美術學(書法方向)專業和晉中學院美術教育(書法方向)專業。凡參加太原理工大學輕紡工程與美術學院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專業考試,且領取到文化考試通知單的考生,方可報考該院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專業。錄取時,在達到以上三所院校專業所在批次藝術(文)類、藝術(理)類文化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33、各批次網上什么時間征報志愿,有何規定及注意事項?
答:如有在同批控制線上完不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采取網上征報志愿的辦法。其中提前批軍隊、公安等院校,實行面視現場補報志愿的辦法。網上征報志愿不設服從志愿欄,考生按志愿投檔后,一般不得申請退檔。
方了方便考生,使考生能提前有所準備,省招考中心根據普通高校錄取工作進程安排,預估各批次征報志愿及有關的信息公告時間如下:
第一批A 7月14日
第一批B 7月18日
第二批 A 7月22日
第二批B 7月27日
第三批本科 8月1日起根據缺額隨時公布。
提前批專科 8月11日
專科 8月19日
屆時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省招考中心網站(www.sxkszx.cn)公布。
34、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哪些高等學校在山西招收本科自費生?
答:①香港特區招生的院校有: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
②澳門特區招生的院校有: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游學院、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③凡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均可報考以上香港、澳門特區高校。
④考生如想了解以上各院校的有關情況,可登陸“山西省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查詢上述高校的網址、E-Mail、咨詢電話,同時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登載各校的招生章程、學校及專業介紹等相關信息,供考生查詢。
35、考生如何填報香港、澳門特區高等學校志愿?
答: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按照教育部規定列入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錄取,考生按我省填報志愿規定時間和要求統一填報。其余10所香港高校內地招生,考生須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填報志愿。填報辦法、報名表格、時間等要求登陸學校網站查詢、下載。
澳門特區高校內地招生報名填報志愿由各市招考中心或縣(市、區)招辦組織考生于6月9日至14日單獨分校填報志愿。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報名填報志愿表由省招考中心統一印制發各市、縣(市、區)招辦,報其余兩所院校考生須在學校網上報名并填報志愿確認后打印報名填報志愿表交市、縣(市、區)招辦。考生欲了解院校詳細情況,登陸學校網站查詢、下載。
36、香港、澳門特區高等學校如何錄取?
答: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列入提前批統一錄取。其余10 所香港高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本校對考生面試成績在6月15日前將考生報考信息傳遞到我省招考中心,我省招考中心于6月25日前將考生的高考成績傳遞給10所高校,高校于7月7日前結束錄取工作,并于7月7 日前將錄取名單報省招考中心。凡被香港高校錄取并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
澳門5所高等學校內地招生實行單獨錄取。我省招考中心將于6月25日前將所有報考澳門5所招生院校考生的高考成績、報名表等傳遞給學校,學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本校相關要求錄取新生。
報考香港、澳門高校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到縣(市、區)招辦查閱本人香港、澳門高校錄取的結果。
37、考生如何辦理赴香港、澳門學校的證件?
答:凡被香港、澳門的高等學校錄取的考生,憑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赴香港讀書的新生還需出具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進入許可文件)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門的手續。
學生在香港、澳門期間,其內地戶口不予注銷。
38、新生入學后,在香港、澳門高校的學生管理、學歷、學位、就業情況如何?
答:內地學生在香港、澳門高等學校就讀期間,應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內地學生在香港、澳門學習期間的政治思想教育及遇到突發事件,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分別負責和協助處理。
內地學生在香港、澳門學業期滿,獲得高等學校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內地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承認。
在香港、澳門高等學校學習的內地學生畢業后,自主擇業,政府不安排工作。
39、對補錄工作有何規定?
答:對所有高等學校本科層次的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規錄取工作結束后再組織補錄;對新生報到流失率超過本校高職計劃總量10%的有關高校,經學校申請、省招委同意,可在未錄取的生源范圍內,組織考生重新填報志愿,根據考生志愿及相關錄取要求,進行專科層次的補錄。在補錄工作開始前,須將補錄工作方案、參加補錄的高等學校名單、專業、人數報教育部備案。補錄工作結束后三日之內,須將補錄考生錄取數據庫上報教育部。
40、對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后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有何規定?
答:對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后,未經高等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有關高等學校應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含考生號)名單匯總,于本校規定正常報到截止日期以后20天內傳報省招考中心,我省將對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在錄取考生數據庫中予以注銷,按規定時間向教育部上報各高等學校錄取考生的有關招生錄取數據庫。
41、普通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用章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有何規定?考生錄取后,紙檔案如何領取、轉遞?
答:根據教育部和公安部(教學〔2000〕9號)文件規定,從2000年起,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證明(錄取通知書)必須加蓋錄取院校公章,不再加蓋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考生被院校錄取后,憑《錄取通知書》、《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和《準考證》到縣(市、區)招辦領取本人高考紙檔案,由考生在入學報到時直接交錄取院校。
42、為什么禁止外省籍考生在我省參加高考?有何規定?
答:外省考生流入我省參加高考,嚴重侵害了我省考生的切身利益。為此我省今年繼續貫徹執行山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山西省公安廳等單位聯合下發的《關于清理、整頓、控制外省考生流入我省參加高考的緊急通知》和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對以“升學”為目的,從外省遷入我省戶籍者,一律不準在我省報考。嚴禁非我省戶籍的考生報考。
如個別外省考生通過不正當手段混入我省參加高考,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并對有關責任人和負責人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也希望廣大考生監督,嚴禁外省考生流入我省參加高考,以保護自己的切身利益。
43、考生違紀受到什么處罰?后果是什么?
答: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報名、考試、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錄取等各環節有違紀舞弊行為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處罰,并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錄取時提供給有關高校作為是否予以錄取的重要依據。高考誠信記錄不僅對今年的錄取與否有影響,也可能對今后的考試、就業、學習或工作等均有影響,告誡每位考生要遵守《考生誠信高考承諾保證書》,要誠信高考,不要心存僥幸,違紀作弊,得不償失,悔恨終生。
44、考生可通過哪些渠道查詢自己的高考成績和錄取結果?
答:為方便廣大考生能及時、準確查詢自己的高考成績和錄取情況,打擊虛假招生、詐騙考生錢財的不法分子,省招考中心開辟多種免費信息渠道:一是通過山西省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查詢高考成績和錄取結果;二是通過168信息臺查詢高考成績和錄取結果;三是考生憑準考證到全省11個市、119個縣(市、區)招生部門查詢高考成績、志愿情況、投檔情況及時間、錄取情況及時間或退檔原因及時間等信息;四是本科錄取名單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