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3日發布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高考改革,加快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納入高校招生選拔體系的步伐,各地要進一步清理規范地方性加分項目。
通知要求,招生考試誠信體系建設方面,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民族、體育、科協等部門,加強對考生資格或身份,特別是對申報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項目、藝術或體育等特殊類型考生的聯合審查。各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要按照《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關于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研究制訂本省(區、市)清理規范地方性加分項目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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