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山東省招考院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偶發事件處理工作程序,詳細規定了33類在高考中可能出現的偶發事件處理辦法。如果在考場上遇到偶發事件,考生不用驚慌,聽從考場考務人員安排即可。
忘帶或遺失《準考證》
監考員先驗證考生相貌,若與準考證存根上所貼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進場應考,同時經流動監考員通知考生領隊,要求在本科考試結束前將《準考證》送到考場,將情況報告考點主考。考點主考則掌握無準考證進場應考的考生情況。如果確系丟失,由縣市招生辦處理補發。
試卷與所考科目不符
監考員立即將試卷裝入試卷袋內,密封。通過流動監考員向考點主考報告,安排考生在考場等候,并記住所耽誤的考試時間。考點主考請示考區主任,啟用備用試卷;另派未接觸裝錯科目的流動監考員接替該監考員工作;原監考員采取隔離措施,直至錯裝試卷科目考完為止。報經省招考院同意,補足耽誤的考試時間,但延長時間不能超過30分鐘。
忘帶2B鉛筆等考試用品 若個別考生忘記帶2B鉛筆、黑色簽字筆、橡皮,或所帶的筆寫不出、數學科考試忘記帶圓規和三角板等情況時,監考員應立即通過流動監考員報告考點主考。主考指示考務組提供,不夠時可由本考場內監考員調劑。
考生突發暈場或疾病
監考員通過流動監考員報告考點主考。經簡易治療能繼續考試的,鼓勵其堅持應試;難以堅持者,勸其退場治療。主考指揮和監督醫療組予以就地治療或送至就近醫院治療。如果距離考試結束時間超過30分鐘,則實行隔離治療。
考試中需如廁或喝水
考試中途有考生需如廁的,監考員速與流動監考員聯系及時報告考點主考。主考了解掌握情況,如屬特殊病因,可指派2名同性場外流動監考員隨其前往,但應寸步不離。考試中途考生提出要喝水的,監考員報告考點主考后,由流動監考員提供開水給場內監考員,再由監考員提供給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