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記者 沈祖嘯)17日,新疆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正式公布。與往年相比,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時間、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等內容有所調整,本科一批次每個院校可選報專業數量也從原來的3個調整為6個。
志愿填報時間有所調整
2011年新疆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12日8時至6月17日20時,今年則將此時間進行調整,安排在6月10日8時至6月15日20時進行。
自治區招辦主任孫紅新說,調整的主要考慮:一是考生家長填報志愿心情迫切,希望考后盡早開通高考志愿填報系統;二是很多地州集中辦學,考生居住地較為分散,尤其是農牧區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后就能回家,減輕考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和學校的管理壓力;三是今年公安現役院校的政審、面試和體檢工作單獨進行,不再和軍校和公安院校的體能測試、軍檢工作同時進行。志愿填報時間調整后,考生可兼報零批次幾類院校,有時間在各測試點之間往返,同時也能確保新疆錄取工作按時開展。
取消“三好學生”加分項
從今年起,自治區取消“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高考加分項目。
孫紅新介紹說,根據團中央相關文件要求,自治區團委自2010年起取消了自治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表彰項目,不再開展該項表彰活動。考慮到高考加分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2009及以前年度自治區已經評選出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繼續在2010、2011年度高考中享受了加分照顧政策。
重本院校可選報六個專業
今年自治區進行了專業調整,本科一批次每個院校從原來的可選報3個專業調整為6個。孫紅新說,這樣增加了考生對專業的選擇權,也有利于院校按照考生專業意愿進行錄取。
另外,經過可行性論證,對今年藝術類本科零批次志愿設置也進行了調整,從往年的只能填報一個院校志愿調整到可填報3個院校志愿,增加了藝術類考生的選擇機會。
雙語班英語分值調為150分
自今年起,自治區開始有雙語文科班畢業生參加高考,招生規定中也新加入了雙語文科班的相關內容。為便于和其他科目分值統一,也利于錄取時院校進行參考,自治區將雙語班英語的分值從100分調整為150分,不含聽力測試內容,成績仍不計入高考統考成績,作為高校錄取參考。
據介紹,自治區2012年高考繼續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模式:“高考統考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地方和學校考試(考查)”,統考成績仍然作為劃定各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和錄取時投檔的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地方和學校考試(考查)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參考。
據悉,為推進新疆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擴大試點院校招生規模,在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克拉瑪依職業技術學院、新疆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石河子職業技術學院等4所示范性高職院校成功進行單考單招試點的基礎上,今年新疆職業大學、烏魯木齊職業大學、昌吉職業技術學院、阿克蘇職業技術學院也納入試點范圍。
自治區高考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全部(各批次)錄取工作在8月底前結束。
2012年新疆加分政策
一、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受自治區表彰的優秀團干部和優秀團員(僅以自治區團委核準的名單為準);(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僅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公布的名單為準);(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僅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教育部公布的名單為準);(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僅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公布的名單為準);(5)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僅以自治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核準的名單為準);(6)烈士子女(僅以自治區民政廳核準的名單為準);(7)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辦公室審核的名單為準)。
三、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僅以自治區體育局核準的名單為準),錄取時增加20分投檔。
四、凡參加漢語言統考并報漢語言招生計劃或民考漢招生計劃的維吾爾、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塔吉克、錫伯、烏孜別克、塔塔爾、達斡爾、藏、俄羅斯十一個民族的考生(以下稱“民考漢”),在錄取時分別按以下兩種情況予以照顧:父母雙方均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的農牧民家庭子女考生(僅以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核準的名單為準)填報的志愿符合以下條件,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本科和專科零批次各志愿填報區內高校; (2)除本科和專科零批次以外的其它批次,第一志愿填報區內高校; (3)參加自治區單獨組織的“三校生”考試,并且各志愿填報區內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專業。
填報區外高校不加分。
(亞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