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預科網獲悉5月10日,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公布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包括報名、錄取、評卷、加分等詳細規定。為了及時讓廣大家長了解今年的高考政策,本報將為您詳細解讀山西省高考招生政策。
關鍵詞:改革
四大高考改革有"要義"
1、擴大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規模。招生院校規模由2010年的3所、2011年的5所,擴大為22所。下達計劃9600人,截至今年3月報名結束,共有16000名考生報名,4月份招生工作已基本結束。
2、網上評卷。網上評卷是對以往評卷方式的技術革命,實現了對考生答卷的雙評和多評,對每個評卷教師評卷情況的實時監控,計算機管理系統自動完成合分、移分、復查、校對,可極大地降低誤差,有利于評卷工作更加現代化、科學化,更加客觀、公平、公正。
3、平行志愿投檔錄取。這是一種新型的志愿設置模式,是一種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投檔錄取的模式,它有利于降低考生志愿選擇難度、減少考生志愿選擇風險、提高考生志愿滿足率。山西省今年在第一批本科(文史、理工)A、B類院校(不含特殊類型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4、網上填報志愿。平行志愿需要"三知"(即知分、知位、知線)后填報志愿,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操作時間提出變革要求,即要求實行網上填報志愿。這樣有利于提高考生志愿填報便捷性,減少招考人員工作量,降低誤差,提高工作效率,確保考生志愿信息采集的及時、準確、安全。
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主任王云表示,這幾項改革,盡管中心都做了認真準備,包括方案制訂、宣傳發動、設施配置、人員培訓、實踐演練等,但由于是第一年實施,仍然不能有任何大意,必須認真對待。因此,考生和家長也要注意這些改革帶來的變化。
關鍵詞:考試
實行"3+X"科目設置
留學預科網了解到山西省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繼續執行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考試方案。考試實行"3+X"科目設置。"3"指語文、數學(分文、理科)、外語;"X"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其中綜合科目滿分為300分,其余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總分為750分。外語聽力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參考。
考試科目及時間:
6月7日
9:00-11:30語文
15:00-17:00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
6月8日
9:00-11:30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
15:00-17:00外語(聽力測試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關鍵詞:填報志愿
錄取批次新增"專項生"批
考生填報志愿在公布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成績分布統計和相關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實行網上填報志愿辦法。征集志愿也實行網上填報辦法。
山西省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專項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B類)、本科第二批(分A、B、C類)、專科(高職)提前批、專科(高職)"專項生"批和專科(高職)批共7個批次。本科第一批(分A、B類)文理科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
其他批次實行傳統志愿投檔模式。
志愿設置:
提前藝術、體育本科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1個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3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提前一批本科和提前二批本科各批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3個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本科"專項生"批次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5個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A、B類)批次分別設置5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特殊類型招生分公示類(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和非公示類(定向、民族班、民族預科班)各設置1個院校志愿和6個專業志愿以及"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類)批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4個平行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提前專科(高職)批次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2個平行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專科(高職)"專項生"批次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5個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專科(高職)批次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4個平行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所有院校均不設服從調劑志愿。各批次按相關規定投檔后完不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分批次實行網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設置視當批院校缺額情況確定。征集志愿控制分數線根據院校缺額情況擬定,報請省招生委員會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體育(文、理)類的考生,可分別填報體育類院校和專業志愿,也可分別填報文史類、理工類院校和專業志愿。
藝術(文、理)類的考生,可分別填報文史類、理工類院校和專業志愿,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分別填報藝術類院校和專業志愿。
省屬院校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和播音與主持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須按藝術類填報有關院校的相應專業志愿。太原師范學院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方向、播音與主持方向)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按文史類填報該院的相應專業志愿。
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均可報考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學校。報考香港高校內地招生的考生須按學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填報志愿,其中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按山西省填報志愿規定要求統一填報;澳門高校內地招生由考生直接登錄澳門高校網站填報志愿并確認。 關鍵詞:錄取
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將實行兩種投檔模式
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省招生委員會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根據當年招生計劃數和考生考試成績,分科類、分層次綜合考慮確定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組織有關高校分批次進行錄取工作。
兩種投檔模式:
1、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根據"考生之間,分數優先;考生志愿,遵循順序"的投檔原則,先分科類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順序對考生逐個進行投檔;對某考生投檔時,遵循該考生填報的多個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檢索判斷,當檢索到該考生填報的某個院校有調檔缺額時,即將該考生檔案投放到該院校。
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類:第一批本科A類和B類(不含特殊類型招生)的文史和理工兩個科類。
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考生成績排序規則是:
A、先按考生特征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總分是指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加分之和);
B、考生總分相同時,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
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是:
文史類:①語文;②數學;③文科綜合
理工類:①數學;②語文;③理科綜合
2、傳統志愿投檔模式:根據"第一志愿志愿優先,平行參考志愿分數優先"的投檔原則,先將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所報第一志愿分開,然后將填報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投檔;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投放平行參考志愿。
投檔程序:
1、實行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本科(A、B類)院校投檔,按科類分三個步驟進行:
A、模擬投檔:通過模擬投檔與招生院校通報生源情況商定投檔比例,確定調增招生計劃,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檔控制分數。模擬投檔比例省外高校不超過1:1.05,省屬高校不超過1:1.1。
B、正式投檔:模擬投檔結束后,按高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一次性正式投檔。
C、征集平行志愿投檔:生源不足的院校,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平行志愿投檔,不進行模擬投檔程序,按照院校缺額計劃1:1的比例,直接進行一次性正式投檔。
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類型招生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投檔。
2、不實行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檔,仍實行傳統志愿投檔模式。分批次、按科類分三個步驟進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補充投放平行參考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進行補充投檔。
普通本科院校分二批錄取。第一批分A類和B類兩部分:A類是全國重點院校和教育部確定的實施"211工程"項目、"985"的院校以及原國家教委指定參加第一批錄取的院校;B類是多年來在山西省招生生源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院校分為A類、B類和C類三部分:A類院校為一般本科院校;B類院校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幾年教育部批準從專科升為本科的院校;C類院校為獨立學院、民辦院校。高校所列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計劃的錄取隨本校的批次進行。 關鍵詞:提前錄取
軍隊、公安、藝術等院校安排提前錄取
軍隊、公安等院校提前錄取。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填報軍隊院校志愿且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考生,按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體檢和政審的考生名單。報考軍隊院校考生的面試、體檢和政審工作,由省軍隊院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統一組織實施。報考公安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考生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6倍的比例確定名單,由有關部門協同招生院校進行面試、體檢(測)和政審。錄取時,在面視、體檢(測)和政審合格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專業)本科錄取控制文化分數線為:獨立設置的31所藝術院校和經教育部批準參照31所獨立設置的清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江南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4個本科專業)、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3個本科專業)、北京印刷學院(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及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等13所院校自行劃定本校本科專業錄取控制文化分數線;其他院校須達到山西省劃定的藝術類第二批普通本科(A、B類)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錄取原則和辦法擇優錄取。
普通高校外國語言文學類(非英語)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列入提前批次,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統一錄取;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等10所院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本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提前單招錄取;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游學院、澳門鏡湖護理學院等5所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本校相關要求進行錄取。
免費醫學定向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單列志愿,單獨畫線,在本科提前二批錄取;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征集志愿時重新公布剩余計劃,并按征集的考生志愿及錄取要求,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直至完成計劃。學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有關縣級衛生行政部們簽署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
體育類院校(專業)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單獨劃定。錄取時,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考生中,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若招生院校在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文化或專業成績等有特殊要求的,按院校《招生章程》中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第一批本科(A、B類)院校的體育類計劃列入提前本科批次錄取。
藝術類院校(專業)文化考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單獨劃定。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1)23號)精神,藝術類文化考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別按各批次的文史類或理工類最低控制線的65%劃定,其中舞蹈類專業文化考試成績最低控制線可適當降低。
藝術類專業投檔比例及要求:使用省級統考美術、音樂、舞蹈類專業成績以及省聯考的播音與主持、表演(含戲曲表演、影視表演)、廣播電視編導、美術學(書法方向)專業成績為錄取依據的專業,按藝術文理綜合投檔,投檔比例為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使用高校校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的專業,按藝術文理綜合投檔。
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專業成績的使用辦法:省統考涉及的專業,山西省所有高校、外省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部分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除外)及專科(高職)院校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也可使用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由學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統考未涉及的專業使用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播音與主持、表演(含戲曲表演、影視表演)、漢語言文學(播音主持方向)、廣播電視編導、美術學(書法方向)等專業山西省高校使用省聯考成績,省外院校是否使用由招生院校確定。省內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時,分類劃定專業錄取最低控制線。
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考生須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
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時(使用校考成績的除外),在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線的考生中,省招考中心依據高校要求按文化考試成績或專業考試成績投檔,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按專業成績投檔,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山西大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以文史、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90%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數線,文化和專業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的80%加專業測試成績的20%為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山西師范大學的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以文史、理工類按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5%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數線,文化和專業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與專業考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太原師范學院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方向)專業錄取時,以文史類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90%劃定錄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數線,在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漢語言文學(播音與主持方向)專業錄取時,以文史類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0%劃定錄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數線,文化與專業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的80%與專業考試成績的2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的確定,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專業設置的有關要求執行,未經教育部批準的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考生。
外語院校(專業)或有關院校要求外語口試的專業錄取時,以筆試成績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口試成績高的考生。外語聽力考試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有關高校作為參考。
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補充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定向就業招生,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采取單設志愿、單獨投檔等辦法。對高校批次內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采取補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考生自愿填報了有關高校定向就業招生志愿,并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有關定向就業協議。高校對無故拒簽協議的已錄取考生,可取消其入學資格。
關鍵詞:加分
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少數民族考生、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考生、殘疾軍人考生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均以全省統一的電子檔案形式提供給高校,普通高校在招生錄取時,對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綜合素質全面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考生達到山西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屬院校投檔時可加5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生電腦制作活動獲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獲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學科省賽區一等獎(含)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以及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檔時可加1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的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報考在省級招委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投檔時可加5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進行加分,不作累計,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凡具備加分資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試網上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照顧加分。
在錄取投檔時,各類加分考生都占規定的投檔比例,以考生的實際文化考試成績加上照顧的分數為投檔分數進行投檔,由學校審查、擇優錄取。
關鍵詞:"專項生"
必須具有21個貧困縣戶籍和當地高中三年學籍
"專項生"招生,即面向21個貧困縣的定向招生錄取。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具有21個貧困縣戶籍和當地高中三年學籍。本科錄取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后、本科一批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高職錄取在提前批專科(高職)錄取后、專科(高職)批次開始前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線。按照高校專項計劃120%的比例投檔,高校在提檔線上依據考生投檔總分和專業志愿順序錄取。批次內生源不足時,確定征集志愿的考生條件及錄取辦法。有關高校按征集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貧困縣考生的資格由各縣教育局會同公安部門審核,并報市招委,各市統一匯總后報省招考中心,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報此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