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者將被直接取消高考資格
一些在藝考中作弊的考生,往往抱有這樣一種想法:就算被抓到也就收回《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測試報考證》或《準考證》,取消藝術類高考資格,大不了高考時考普通文理專業的學校。如今抱有此想法想要作弊的考生,可要掂量掂量了。
根據教育部規定,今年藝考作弊考生,不但要取消藝術類高考資格,還要取消文化類考試的高考資格。武順國說,往年藝考作弊考生,只是取消藝術類高考資格。今年一旦發現作弊,將取消考生當年藝術類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
另外,在報名時,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已經采集了所有考生的指紋信息。在考試過程中,對疑似替考的考生,將重新采集指紋,現場進行比對。
作弊行為
含故意銷毀試卷等13種行為
為加強山東省2011年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規范考試人員處置考場違規行為,嚴肅考試紀律,山東省出臺了藝術類專業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等9種行為定性為違紀,故意銷毀試卷等13種行為定性為作弊。
考生在今年的藝考考場上如果出現9種違紀行為中的一種,將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并將違紀事實記入電子檔案。
9種行為分別為: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考生在今年的藝考考場上如果出現13種作弊行為之一,將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作弊事實記入其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學籍。
13種作弊行為分別為: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圖像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