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勇副廳長建議,按照國家《教育規劃綱要》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加快推進我省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首先是抓緊推進高考報名社會化。應屆高中生參加高考前畢業離校,普通高中不再承擔組織高中生高考報名、考試、填報高考志愿等工作。同時,推進高考科目改革。在嚴格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基礎上,適當減少普通高考科目。
高考內容方面,要深化高考命題改革,進一步突出強化高考試題的能力立意,適當增加選修課程內容,加強高考命題與實際生活的聯系,每年每個學科均增加不固定題型。強化“基本能力”科目的測試,推進“基本能力”科目測試的綜合化、生活化、能力化。還要在嚴格實施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在高校招生錄取中的作用,完善專家參與錄取工作的招生模式。
張志勇建議,加快建立普通本科與高職高專分類考試、分別錄取的招生制度,探索和推進多元化的招生考試錄取方式。積極爭取教育部支持,盡早啟動我省普通本科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完善高等專科學校注冊錄取方式并繼續擴大試點范圍。
他認為,應充分考慮地區差異,建立保障各地學生升學機會公平的穩定平衡機制。改革我省招生計劃分配辦法,借鑒我省過去將本科招生指標分配到市地的辦法,保障各市學生高等學校入學機會的穩定,解除各市黨政領導、教育行政部門推進素質教育面臨的高考升學壓力。
鼓勵支持普通高中培養創新人才,規范辦學行為,開齊開足開好課程。加強與部屬高校合作,對規范辦學的普通高中適當增加自主招生名額;取消違規辦學的普通高中學校參加高校自主招生和推薦省級優秀學生的資格。通過上述改革,積極化解一些地方違規辦學、片面追求高考升學率的動力。
張志勇表示,隨著我省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高中生上“大學難”已成為過去。各級政府公辦教育資源已沒有責任和義務提供高考補習教育,公辦教育資源2012年秋季起要全部退出高考補習市場。同時,借鑒我省過去應屆生加分政策,從2013起恢復應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加分政策,以此遏制一些地方存在的惡性復讀現象。為了體現教育公平,給予以往沒有享受加分政策的往屆生一次相同分值的加分機會。
為了建立完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促進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擴大高等學校生源,盡快啟動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試點。此外,加強嚴格高考信息管理。從2011年起,除考生本人和有關高校外,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不再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考生報名信息、考試成績及錄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