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預科班網了解到全省高考于6月7、8日統一組織進行;志愿填報時間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績之后、6月28日12∶00前填報,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4日17∶00以前填報;預計6月25日能查到高考成績……記者昨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規定》正式出爐。
考試:
6月7、8日統一考試
外語口試6月9、10日進行
留學預科班網獲悉全省高考于6月7、8日統一組織進行。各科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7日9∶0011∶30考語文,15∶0017∶00考數學,6月8日考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17∶00考外語。凡擬報考外語院校、系(科)、專業(含科技外語)的考生,除筆試外,還須參加口試。口試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縣(市、區)招辦組織進行。參加口試的考生應按縣(市、區)招辦的規定報名。藏文、彝文的加試工作由縣(市、區)招辦組織進行,時間安排在6月9日上午9∶00-10∶00。根據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規定,考試前所有考生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須簽訂《誠信施考承諾書》。
報考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各市州招委、軍分區統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公安廳統一組織的公安面試和體能測試。報考直招士官試點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軍區統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軍檢、面試和體能測試工作均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績以后進行,具體辦法和時間另行公布。
報考北京電子技術學院的考生,須參加由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面試的具體辦法由招生學校確定、公布。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的偵查學、治安學、邊防管理和刑事科學技術專業,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各專業招生的面試要求,由學校確定并公布。
除上述所列學校和專業外的在川招生院校,若其今年在“招生專業及名額介紹”或《招生章程》中有面試要求的,擬報考生應按學校要求自行參加學校的面試。面試合格考生名單由學校在錄取前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志愿:
普通高考志愿
6月28日12∶00前填報
我省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績之后、6月28日12∶00前填報,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4日17∶00以前填報。2012年高考志愿(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志愿)設置也與往年一樣,提前批設置一個本科第一志愿、兩個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個專科第一志愿、一個專科第二志愿和一個預科志愿;本科第一批設置五個平行的第一志愿(按從前至后的自然順序分別賦代號A、B、C、D、E,征集志愿為后續志愿),兩個平行的預科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第一批和專科第二批均設置一個第一志愿、四個平行的第二志愿和第一、第二預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專科第一批各設置三個平行的藏文加試、彝文加試志愿。每個學校志愿(除預科志愿)內設置六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調配志愿。
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依舊是按照分六個批次錄取,分別是: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第一批和專科第二批共六個批次。
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以下簡稱扶貧定向)本科計劃在提前批結束后、本科一批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高職計劃在本科批次結束后、高職批次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報考除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以外的港澳院校的考生,直接登錄港澳各院校進行網上填報。
成績:
預計6月25日
能查到高考成績
今年是我省普通高考實行網上閱卷的第二年,普通高考(不含藏、彝文一類模式高考和藏文、彝文加試)、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單獨考試各科評卷工作均實行網上評卷方式。評卷工作結束后,考生成績由招生考試機構逐級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
預計考生6月25日左右能查到成績。對成績有疑問需查分的考生,于6月25日12∶00前到縣(市、區)招辦登記。
錄取:
在川招生均實行
異地遠程網上錄取
我省今年高考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錄取工作。省招考委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與在川招生計劃,分別確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第一批和專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招考委組織各高等學校進行。在川招生的普通高校各類別各層次招生,均實行異地遠程網上錄取。
高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高等學校負責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學校對省教育考試院提請復議而堅持退檔的,應按我省“復議書”的要求,寫明退檔原因,并傳真備查。
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型招生的錄取辦法另文規定。
征集志愿:
錄取期間考生
應保持電話暢通
我省對每個批次未完成計劃采取公開征集符合條件未錄取考生志愿的辦法。征集志愿均設置為平行志愿,其投檔時間安排在此前填報的本批次本(專)科(定向)、預科志愿投檔結束之后。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極少數學校完不成計劃,經省招考委研究,若確須降分的,可在批線下適當降分。
在錄取期間,考生應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
單招港校:
香港10所單招院校
7月4日前結束錄取
除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外的香港10所單招院校應于7月4日前結束錄取工作。凡被香港10所單招院校錄取并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普通高等學校的統一錄取。澳門5所招生院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本校的相關要求錄取新生。
提醒:
已錄取的考生
不得退檔或換錄
高等學校根據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民辦高等學校還須附加有關我省教育考試院出具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并按高等學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等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高等學校根據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的本校錄取新生名單、已錄取考生所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為新生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對未經高等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高等學校應嚴格依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錄取新生,未經省教育考試院投檔,或未將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的,均屬擅自招生,其錄取無效。已錄取的考生不得退檔或換錄。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