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對外公布了今年高招錄取政策、規則和招生紀律。其中規定,平行志愿只進行一次投檔,不進行補充投檔。對于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的肢體殘疾考生,高校不得拒絕錄取。此外,高二學生參加高考,除取消成績外,來年不得報考。
總分相同則看單科成績
我省將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綜合考慮確定我省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含省屬本科高校)列入第一批本科招生計劃數,軍事院校(含國防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報考志愿情況單獨劃定。
錄取時按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定向)、第二批本科(含定向及本省藝術、體育類專業)、第三批本科(獨立學院)、高職(專科)等五個批次依次進行。文史、理工類一本、二本、三本批次,體育類二本、三本批次,美術類二本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
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要求,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類總分相同,按文、理科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按志愿進行平行志愿投檔。文科總分相同,則依次看語文、外語、數學、文綜分數;理科總分相同,則依次看數學、外語、語文、理綜分數。
據悉,平行志愿只進行一次投檔,不進行補充投檔。未完成計劃院校,再網上征集志愿,今年我省高校集中錄取工作將在8月11日結束。
此外,還規定,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嚴懲組織“高考移民”行為
省教育考試院還重申了高招考試、錄取方面的紀律,其中,對于考試作弊考生,取消其當年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各科成績,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
對違規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學生),取消其當年高校招生考試各科成績,在其應屆畢業當年,則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
同時,教育系統工作人員一旦出現這些:指使、組織或參與組織“高考移民”活動,為考生偽造或違規辦理戶籍遷移;盜竊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內的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含評分細則)、答卷;在招生考試中行賄受賄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不按錄取規定招收學生,或擅自招收未達標準的學生;參與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非法招生活動;以任何名義和理由,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費用等行為,將被處調離崗位、開除公職等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