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8]1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的報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和要求
符合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我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和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考生在申請高考報名時可以根據本人意愿選報藝術類(我省不設藝術理科類,藝術類即為藝術文類),并選定專業考試類別。所選報的專業考試類別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以后不得更改。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須先參加藝術類的專業考試,后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考試)。
今年我省的省級統考開設美術、聲樂、器樂、舞蹈、主持與播音五個類別的考試,考生選擇其中一個類別參加考試。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均需參加我省組織的省級統考。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的考生(所報考的學校如屬本科一批、二批錄取的學校,須是不受報考批次限制的考生),如果所報考的校考專業省級統考已設考,考生必須先參加我省組織的省級統考,在取得省級統考專業考試合格資格后才能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如果所報考的校考專業省級統考不設考,考生可以不參加省級統考而直接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
(二)報名時間
2009年1月4日至1月8日。有關報名的具體地點、程序、要求和申報材料,按照我省2009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通知執行。
(三)報名辦法
我省省級統考實行網上報名的辦法,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省級統考不再單獨組織報名。具體的報名辦法是:考生在高考報名期間,登錄我局網站,進入高考報名系統的網上報名界面后,在報考“科類”選項中選擇“藝術類”,并在該界面自動彈出的美術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主持與播音和校考選項中選擇一個選項。擬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報考的專業我省省級統考不設考,考生可以在該界面選擇“校考”選項,如果所報考的專業我省的省級統考已涉及,則考生不能選擇“校考”選項,而應該根據本人擬報考的省外學校的招生專業選擇省級統考開設的相應的考試類別。
凡參加省級統考的考生,必須在1月13日到海南大學藝術學院辦理參加省級統考的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并交納參加省級統考的報考費。因報考的專業考試類別我省省級統考不設考而需直接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的考生,不需要辦理省級統考的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凡屬未參加過本省2009屆基礎會考的普通中學應屆考生、本省普通高中畢業的往屆考生、“三校生”(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學、技工學校畢業的應往屆畢業考生),在省外學校就讀的應往屆畢業生以及其他人員,在1月9日至10日到所報名的市縣招生辦拍照電子相片。
考生申請報名后,在規定的時間未到海南大學藝術學院辦理參加省級統考的報名信息確認手續或應該到市縣招生辦拍照電子相片但沒有拍照的,視為自行放棄省級統考資格。
(四)報考類別所對應的專業
美術類
本科:繪畫、雕塑、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和動畫。
專科:藝術設計、產品造型設計、視覺傳達藝術設計、電腦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裝潢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雕塑藝術設計、雕刻藝術與家具設計、旅游工藝品設計與制作、廣告設計與制作、多媒體設計與制作和影視動畫。
聲樂類
本科:音樂學和音樂表演(演唱方向)。
專科:音樂表演(演唱方向)。
器樂類
本科: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器樂方向)。
專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
舞蹈類
本科: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方向)、舞蹈學和舞蹈編導。
專科:舞蹈表演。
主持與播音
本科:播音與主持藝術。
專科:主持與播音。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1月14日至15日。
考試地點:海南大學。
(二)考試科目
美術類專業考試科目:素描、色彩、速寫。
聲樂類專業考試科目:演唱、視唱、樂理、聽音。
器樂類專業考試科目:演奏(器種不限)、視唱、樂理、聽音。
舞蹈類專業考試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興表演。
播音與主持藝術和主持與播音專業考試科目:朗讀、即興主持、才藝展示。
各類別考試科目的總分滿分值均為250分。
(三)考試時間安排
2009年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時間安排
日 期 | 美術類 | 聲樂、器樂類 | 舞蹈類 | 播音與主持 | |
1月14日 | 上午 | 速 寫 | 演唱 演奏 | 面 試 | 面 試 |
下午 | 色 彩 | 演唱 視唱 | 面 試 |
| |
1月15日 | 上午 |
| 聽音 樂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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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關說明
1.各考試類別均不進行復試。參加美術類考試的考生需自帶畫板和畫筆等繪畫用品;參加聲樂類考試的考生需自備演唱歌曲的樂譜;參加器樂類考試的考生需自帶樂器;參加舞蹈類考試的考生需自備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樂。
2.考生在參加省級統考并取得省級統考專業考試合格資格后,可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到省外學校參加校考的考生,可在1月22日后登錄我局網站自行打印省級統考的成績單,持“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成績單”到省外學校報名參加校考。
3.經考生報考所在地教育部門審查具備我省普通高考報考資格的藝術類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參加文史類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4.受報考批次限制的藝術類考生,不能參加在我省屬本科第一、二批錄取學校的校考,自行參加的,其校考的專業考試成績我局將不作為給學校調檔的依據。
5.經考生報考所在地教育部門審查不具備我省普通高考報考資格的藝術類考生,其參加省級統考和省外學校校考的藝術專業考試成績將被取消。
(五)考試要求
1.考生憑準考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和面試。
2.考生需按專業考試要求攜帶考試用具,不準攜帶手機等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報考聲樂類、器樂類的考生不準自帶伴奏人員。
3.筆試科目考試開始信號沒有發出之前不準答卷,考試結束信號發出之后要停止答卷;不能在試卷上做任何標記;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才準交卷出場(速寫考試除外);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考試終了時間一到,應立即停止答卷,待監考員收齊試卷后才能離開考場,不準將試卷帶出考場。
4.面試科目要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間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考生要按序參加考試,考試完畢應安靜的離開考場。
三、考試管理
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我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規范有序,公平公正,我們將根據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特點,加強考試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考試期間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以方便考生投訴和舉報。考生如有違規、作弊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8號)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取消其藝術專業成績,將違規作弊事實記入今年的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其他人員如有違規、違紀或違法行為,將由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成績公布
我省省級統考成績將實行網上公布的辦法。考生可在1月22日后登錄我局網站,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名次及合格情況。
取得省外學校校考合格資格考生的文化成績,我局將在高考成績公布后給有關學校寄發考生高考各科的卷面成績(含英語聽力成績和基礎會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