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我省設點考試的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江蘇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年度招生工作文件規定音樂類和美術類專業實行全省統一考試,其它非全省統考的藝術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第三條 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我省設點考試工作實行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市招生辦公室統一管理,考點單位具體承辦。
第四條 我省所設8個考點單位(見附1),只接受教育部規定有資格舉行藝術專業“校考”的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的設點考試。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對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設點考試的資格審核。
第六條 考點單位所在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應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的政策和辦法,負責對本地區的考點單位及承接的專業考試實施直接管理,并指導、檢查和督促考點單位的考務工作。
(一)有關市招生辦公室要成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設點考試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分別由市招辦主任(或副主任)、考點單位負責人擔任。負責指導、監督考點單位的考試組織工作,協同設點考試院校查處考試違紀舞弊事件。
(二)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市招生辦公室將派巡視員,對考點單位的考試組織和考風考紀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七條 考點單位應積極配合設點考試院校做好各項考試工作,并具體承擔專業考試的考務管理工作。
(一)各考點單位要成立專業考試工作小組,由考點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考點單位工作人員和設點考試院校代表組成,負責本考點考試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各考點單位須在考試前與設點考試院校簽訂協議,明確責任。
(三)考點單位負責設點考試院校在本考點有關考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和設備,做好設點考試院校和考生所需的信息、政策咨詢和后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四)采用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考生報名、打印準考證、考場編排、設點考試院校的考生信息下載等工作均通過該系統完成。
(五)要強化考風考紀建設和試卷保密工作,加強對監考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專業教師不得參與監考工作,堅決制止違紀舞弊現象,杜絕集體舞弊事件發生。
第三章 設點原則
第八條 省外院校在我省組織校考的設點原則。
(一)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 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8所院校(見附2)可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
(二) 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8所院校以外的其余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院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如需在我省設點考試的,必須報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
(三)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統考未涉及的其他專業,需要校考的,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在院校所在地設點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如確需在我省設點考試的,必須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方可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
(四)審核通過的院校只能在一個考點單位設點考試(特殊情況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批準)。
(五)在我省設點考試院校未在我院指定的考點單位、而在省內其它單位設點進行的專業考試,我省一律不承認其考試成績。
(六)招生院校在我省設點考試的專業,我省考生只能在指定的考點單位參加相關院校的專業考試,不得在院校所在地或其他省(市、區)參加院校的專業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在我省設點考試院校提供的無報名信息的合格考生名單,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第九條 未在我省設點考試的省外院校專業考試的有關要求。
(一) 招生院校須通過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于招生當年1月20日前將專業考試信息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提供招生簡章。
(二)通過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的招生院校,我院將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www.jseea.cn)上向社會公布,請有關招生院校及時上網查閱相關信息。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條 省外院校在我省設點考試的主要工作流程。
(一)擬在我省設點考試的省外院校須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經院校所在省教育廳計劃管理部門簽章的設點考試申請書暨計劃確認書(見附3)和招生簡章,通過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于招生當年1月10日前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的院校由我院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www.jseea.cn)上向社會公布,設點考試院校和考點單位應及時上網查閱相關信息。
(二)設點考試院校與考點單位簽訂協議,服從考點單位所在省轄市的招生辦公室和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領導小組管理。協議內容必須包含試卷保密與考風考紀等方面的內容。具體事宜由設點考試院校與考點單位共同協商確定。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考點單位所在市招生辦公室各一份。
(三)設點考試院校須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做好各項考試工作準備;相關考點單位須配合設點考試院校通過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做好報名、考試等考務工作。
(四)設點考試院校專業考試應在招生當年1月底開始,3月20日前結束。
(五)考點單位要按照《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考生報名數據庫結構》(見附4)要求,采集省外院校在我省設點考試的本考點考試的考生報名信息,并于當年3月30日前報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第五章 成績認定
第十一條 招生院校應于當年4月15日前,按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和《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結構》(見附5)的要求,將專業考試合格考生相關信息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校考的招生院校確定專業考試合格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如招生院校確定的專業合格人數超過教育部規定的標準,對超出部分的考生,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有關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第十三條 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8所院校的專業考試成績由院校自行評定,同時告知考生可不需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如院校要求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并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辦理。
第十四條 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8所以外的院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如與我省統考專業相同,建議使用我省的專業統考成績。如招生院校確需校考的,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根據教育部200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以及《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通知》(教高〔1998〕8號)精神,凡有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繪畫專業(中國畫、油畫、版畫、壁畫)、美術學專業(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專業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時要向考生說明必須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者(合格線將在發布考生的省統考成績時劃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上述專業以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考生可不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不受省統考成績合格線限制。
第十五條 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如與我省藝術類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必須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如招收我省非統考專業的其他專業,需要自行組織專業考試的,必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方可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高校負責處理。
第十六條 未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擅自對我省藝術類考生進行專業考試的招生院校,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第十七條 未經我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的專業合格考生,在藝術類專業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將不予投檔。
第六章 違規處理
第十八條 在專業考試中違紀舞弊的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的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 各考點單位和招生考試院校應及時通過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上報專業考試違規考生信息(見附6)。按教育部文件規定,將取消違規考生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七章 收費和宣傳
第二十條 根據原江蘇省教委、江蘇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校等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蘇教財[2000]23號)規定,在我省設點考試院校的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生不超過20元,考試費每科不超過60元。
第二十一條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及時通過《江蘇招生考試》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www.jseea.cn)公布我省審核通過的招生院校專業考試信息,以便于考生按照院校的有關要求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院校可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上下載相關信息和表格。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有關市招生辦公室、考點單位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附:1.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考點設置單位
2.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江蘇省設點考試申請書暨計劃確認書
3.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8所院校名單
4.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考生報名數據庫結構
5.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結構
6.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考生違紀舞弊數據庫結構
附1:
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考點設置單位
考點名稱 | 地 址 | 考 點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江蘇教育學院 | 南京市北京西路77號 | 王建宏 | 025-83758136 025-83758137 |
南京市寧海中學 | 南京市寧海路39號 | 談雅萍 陳兆銀 | 025-83237302 025-83237310 025-83733853 |
南京市三十九中學 | 南京市下關區新民路150號 | 謝德余 | 025-58836631 |
無錫市湖濱中學 | 無錫市建業路17號 | 楊中興 | 0510-82810954 |
蘇州市第六中學 | 蘇州市東北街132號 | 巴 瑤 | 0512-67281437 |
徐州礦務集團一中 | 徐州市西關煤建三街6號 | 姚先耕 | 0516-85754027 |
淮陰師范學院附屬中學 | 淮安市健康西路33號 | 程淮萍 | 0517-83655113 0517-86091622 |
南通市高校招生辦公室 | 南通市青年西路22號 | 徐社華 | 0513-83549318 0513-87099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