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稱《規定》)近日經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討論通過現正式面向社會公布。《規定》相對2010年穩中有變,新增了本科一批次實行完全平行志愿、外語/漢語進行聽力測試等多項內容。
《規定》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志愿填報、考生電子檔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考試、招生章程、錄取等14個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除了對考生政審、填報志愿、信息公示等規定作出嚴格審核外,治理高考移民、防范高科技作弊、違規行為處理等措施更加完善。
外語/漢語聽力納入考試范圍
2011年外語/漢語考試中聽力考試為必考內容。我區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漢語考試采用MHK試題結構模式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外語/漢語聽力考試總分為30分,自治區統一組織評卷,其成績不計入考生高考外語/漢語科成績總分。按考生聽力考試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是否做參考由高校決定。非聽力部分試卷的120分調整為150分,調整換算辦法: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 1.25,換算為外語/漢語科目成績。
錄取增加兩個批次
我區今年新疆普通高校錄取批次從原來的6個批次增加到8個批次,將增設本科三批零批次,用于本科三批次院校的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錄取。將目前的高職(專科)一批次再細分為兩個批次,即:高職(專科)一批次,主要安排公辦本科院校的專科專業、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高職(專科)學校;高職(專科)二批次,主要安排民辦高職(專科)院校錄取。
本科一批次實行完全平行志愿
今年起,高校在我區招生實行網上填報、征集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漢語言、民語言、民考漢、蒙語言、雙語班的文史類、理工類的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實行完全平行志愿,其它各批次暫不實行完全平行志愿,仍按我區2010年錄取模式進行招生。
考生通過網上報名并確認后的信息和網上填報、征集志愿確認后的信息(分本、專科,考生一次性填報)將作為考生唯一的報名和志愿信息,用于2011年高校招生網上錄取。考生填報志愿時間安排在6月12日8時至17日20時(北京時間)完成。逾期不報,視為放棄志愿,后果由考生負責。
有關批次錄取結束后,視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組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在網上進行征集志愿,投檔時以本次征集志愿信息為依據進行投檔。征集志愿每批次設置六個院校志愿,每個志愿可選報三個專業,實行平行投檔。
在網上報名時,考生登陸招生辦公室網站,須輸入準考證號碼、身份證號碼及準考證上提供的密碼進入志愿填報系統,首次登陸后將強制要求修改個人密碼,然后才能進行其他操作。
考生可以不填報志愿,但必須選擇“放棄志愿”選項確認。報名信息、志愿信息一經考生確認上報,任何人無權變更。
多元化評價模式開始逐步引入
自治區2011年實行高考改革,高考改革方案在積極穩妥的原則下,保持了原高考方案的延續性和穩定性,同時又有利于高中課程改革在自治區的實施。在原高考方案的基礎上,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模式,基本模式是:“高考統考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地方和學校考試(考查)”,即:2011年高考統考成績仍然作為劃定各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和錄取時投檔的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地方和學校考試(考查)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參考。
在考生的電子檔案中,除了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含身份證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等)、體檢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還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信息、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地方學校考試(考查)信息和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內容。”
雙語班考生兼報民考漢計劃有新規
《規定》明確指出:雙語班考生如兼報民考漢計劃志愿,必須分別填報“雙語班”計劃和“民考漢”計劃志愿,每批次投檔時先按照考生的“雙語班”計劃志愿投檔,如“雙語班”計劃志愿未被錄取,再進行“民考漢”計劃志愿的投檔。
內地協作計劃民語言學生預科實行彈性學制
根據《教育部 國家民委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內地高等學校支援新疆第六次協作計劃會議紀要>及本專科五年招生規劃的通知》(教民【2011】1號文件)精神,《規定》對民語言學生預科實行彈性學制的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即:在預科學制上,“民考漢”、“雙語班”本科單列計劃錄取的學生以及本科協作計劃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學生預科學習時間為一年;民語言學生預科學習時間原則上為兩年,學生一年預科后,漢語及文化課程成績考核達到預科培養要求的,通過本科學校綜合評價,可提前一年結束預科階段學習。協作計劃學生預科學習期滿,經統一會考或考核合格后,轉入本、專科學校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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