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高招辦,有關普通高校:
為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際,研究制定了《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并就認真抓好落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高招辦和有關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切實做好藝術類招生考試各項工作,進一步落實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好報名、考試、志愿填報、錄取等環節工作,確保藝術類招生考試的公平、規范、安全、有序。
二、各省級統考設點高校要切實負責好省級統考的具體實施工作,科學制定評分標準,合理設計考試流程、制定考試應急預案,加強考試管理,加強對重要環節、重要崗位的監督,積極為考生創造公平的考試環境。
三、各級高招辦要加大對考生紀律教育和誠信考試教育,嚴肅考風考紀。各省級統考設點高校要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確保省級統考的公正性。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主題詞:教育 藝術招生 考試 通知
抄送: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省政府辦公廳,省委宣傳部,省監察廳,省教育廳,省招委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2011年12月8日印發
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報名與考試
(一)報名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和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專業(以下統稱為藝術類專業)的報名分為文科藝術類、理科藝術類,報名時間與辦法按照《省招委會關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閩招委【2011】16號文件)執行。
考生須于2011年12月14-15日到本人高考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高招辦簽領本人《藝術類專業準考證》。簽領時,考生必須在本人《藝術類專業準考證》正面考生簽名欄處簽上自己的姓名。
(二)文化考試
文科藝術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藝術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考試時間為:2012年6月7、8日。
(三)專業考試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以下簡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和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1、省級統考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單獨報考泉州師范學院音樂學<南音方向>專業的考生外),均須參加省級統考。2012年我省省級統考分為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含影視表演、時裝表演、空中乘務方向)、攝影類、書法類等8個類別,各類別涵蓋的報考專業見附件1。考生可以選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專業統考類別參加省級統考。各類別統考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和考試科目與要求見附件2。
參加省級統考的考生,須持本人《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到省級統考考點報名,辦理相關手續,繳交專業考試費,并按考點有關要求參加專業考試。
省級統考的各類別成績總分均為300分,本科專業合格線為總分的65%即195分,達到合格線以上考生由省級統考考點發給相應的《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本科專業省級統考合格證書》(以下簡稱《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專科專業合格線為各類省級統考總分的60%即180分,達到專科合格線以上但未達到本科合格線的考生,由省級統考考點發給《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科專業省級統考合格證書》(以下簡稱《省級統考專科合格證書》)。
省級統考工作實行省招委會領導下設點高校負責制。各專業統考類別的考評人員在全省招生院校推薦的考評人員名單中隨機產生,并由設點高校負責管理。各設點高校要切實加強對省級統考的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專業統考工作公平、規范、安全、有序,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相應的專業統考實施細則,于考前5天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省級統考設點高校須于2012年1月15日前在學校網站上公布考生省級統考成績及成績分布情況,向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發放《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或《省級統考專科合格證書》,并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考生成績(報送格式見附件3)。省級統考合格考生名單、成績、位次將在考試院網站上公布,供招生學校查詢,考生可通過網站查詢本人成績、位次等信息。
2、校考
參加藝術類本科專業校考的考生必須獲得《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除泉州師范學院音樂學<南音方向>專業外)。考生須持本人《藝術類專業準考證》、《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和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到校考考點報名并參加與省級統考相同專業類別的考試。未取得《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的考生,不得參加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校考,否則其校考成績無效。
省內高校(除部、委屬院校及省教育廳批準的院校外)藝術類專業招生和省外所有的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專科專業招生,均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如有要求校考的可在省級本科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實施。校考的時間、地點、考試科目均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有關要求自行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我省確定福建師范大學為省外院校在我省校考的考點。如要求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的,須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經同意后與福建師范大學簽訂協議。在我省設點的校考工作由招生學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并接受我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與監督。校考合格標準由招生院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自行確定。
校考院校應在學校網站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單、發放校考成績合格證書,并于4月15日前將校考合格考生名單、校考成績報入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同時將加蓋公章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單”用特快專遞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編350003),作為核準考生是否可以投檔以及錄取的依據之一,逾期不予受理。
經省教育廳批準,我省下列院校的招生專業可組織校考:
(1)泉州師范學院音樂學(南音方向)專業;
(2)福建師范大學音樂表演(圓號、長號、小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嗩吶、琵琶、二胡、揚琴、中西打擊樂器、貝司、笙、笛子、古琴)專業;
(3)福建師范大學、廈門理工學院空中乘務方向專業。
二、招生簡章與招生計劃
(一)招生簡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同時向社會公布。
(二)招生計劃
1、除按照教育部規定可以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來源計劃)的藝術類專業外,其它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來源計劃。
2、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并分別按文科、理科投檔,藝術類來源計劃必須按類分文、理科編制并公布。
3、編制來源計劃的網上校對時間及工作要求由我省教育考試院另文通知。
三、錄取批次與志愿填報
(一)錄取批次與志愿設置
藝術類專業設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等三個批次。本科提前批只設常規志愿,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設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
1、本科提前批院校及專業: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含經教育部批準按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的院校專業)(下面簡稱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和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不安排分省計劃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常規志愿設4個(A、B、C、D)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
2、本科批分成A、B、C三種類型:
A類型為使用校考成績且在2011年屬于我省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外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和經省教育廳批準的我省可組織校考的院校專業。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設1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
B類型為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錄取的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設5個(A、B、C、D、E)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
C類型為使用校考成績進行錄取的省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設1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
本科批錄取時,按A、B、C三個階段順序進行。
3、高職(專科)批院校及專業:本、專科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設5個(A、B、C、D、E)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
(二)志愿填報
1、填報本科提前批院校志愿的考生,須同時持有一個專業類別《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和所填報院校專業的校考合格證書(承認省級統考成績的院校除外);報考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文考分數不限,報考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不安排分省計劃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的文考成績必須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2、本科批或高職(專科)批院校按照省級統考類別分類進行招生。填報本科批院校志愿的考生,應持有與所填報專業相同專業類別的《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書的泉州師范學院音樂學<南音方向>專業的考生除外),文考成績須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征求志愿可以線下20分以內),填報本科A類、C類院校的還應獲得所填報院校專業的校考合格證書;填報高職(專科)批院校志愿的考生,應有相應專業類別的本、專科省級統考合格證書,文考成績須達到省定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征求志愿可以線下20分以內)。
3、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考生填報的所有院校的專業志愿必須為同一個專業統考類別。
4、考生填報志愿時,應認真了解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嚴格按《2012年福建招生資訊·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合訂本》公布的院校批次及網上填報志愿要求規范填報。因考生填報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平行志愿錄取
(一)錄取控制分數線
1、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各專業類別本科的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為195分,專科的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為180分。
2、文考錄取控制分數線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本科專業文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文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省招委會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藝術類高職(專科)文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省招委會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二)投檔和錄取規則
1、本科提前批:實行“平行檢索、一檔多投、院校預錄、按志愿順序確認”的投檔與錄取辦法。省教育考試院向考生所填報的院校投放合格的考生電子檔案,由各招生院校按錄取規則進行審錄,并提出擬錄取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轉為預錄取名單;如同一名考生被多所院校預錄取,則由錄取系統按照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確定最前的一所院校作為考生的正式錄取院校。
2、本科批A類型和C類型:按考生志愿,把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檔案一次投出,由院校根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
3、本科批B類型和高職(專科)批:按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攝影類、書法類等8個專業類別分文科、理科以考生本、專科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分相同時則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以此確定每一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藝術類按省級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后,再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從A院校到E院校的欄目順序逐個檢索,被檢索的欄目志愿中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1投檔。
4、各批常規志愿與征求志愿均只實行一輪投檔。
5、征求志愿。常規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剩余的招生計劃統一公布向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結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經批準,文考成績可在線下20分以內,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求志愿時有填報該所院校志愿的考生。
(三)各類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1、編導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60%+考生省級統考成績×2.5×40%。
2、書法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50%+考生省級統考成績×2.5×50%。
3、美術、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40%+考生省級統考成績×2.5×60%。
4、音樂、舞蹈、攝影、表演類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30%+考生省級統考成績×2.5×70%。
五、其他
1、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省級統考中被認定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對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有關資格材料騙取考試資格以及擅自違規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校學習的,由相關高校取消其學籍。
2、對在組織專業考試中出現違反規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省內高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省外高校上報教育部查處。
3、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除鋼琴外,其他樂器由考生自備。
4、美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所用的繪畫工具、顏料等由考生自備。
5、藝術類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見附件4,省教育考試院藝術類專業招生咨詢電話(正常上班時間):0591-87819345。
附件:1.省級統考類別涵蓋的報考專業
2.省級統考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和考試科目與要求
3.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信息備案數據庫結構
4.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
| |
省級統考類別涵蓋的報考專業 | ||
|
| |
一、音樂類 |
|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
040102 學前教育 | 670201 表演藝術(聲樂、器樂方向) | |
050401 音樂學(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202 音樂表演(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50402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含各種專業方向) | 660209 音樂教育(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50403 音樂表演(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303 音像技術(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50412 表演(含各種演唱、聲樂、演奏方向) | 670211 鋼琴調律 | |
050417 錄音藝術(含各種專業方向) | 110302 公共事業管理 | |
040106 藝術教育 | 110310(660114) 文化事(產)業管理 | |
|
| |
二、美術類 |
|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
040329 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 | 610205 染織藝術設計 | |
040330 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 | 610251 鞋類設計與工藝 | |
050303 廣告學(含各種專業方向) | 610401 包裝設計與印刷技術 | |
050404 繪畫(含各種專業方向) | 610402 印刷技術 | |
050405 雕塑(含各種專業方向) | 660210 美術教育(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50406 美術學(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1 藝術設計類(舞臺技術) | |
050407 藝術設計學(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1H 藝術設計類(含各種專方向) | |
050408(670101) 藝術設計(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101 藝術設計(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50415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102 產品造型設計 (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50418 動畫 | 670103 視覺傳達藝術設計 | |
050427 會展藝術與技術 | 670104 電腦藝術設計 (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50429 中國畫 | 670105 人物形象設計 (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50430 公共藝術(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106 裝璜藝術設計 | |
560101 建筑設計技術 | 670107 裝飾藝術設計 (含各種專業方向) | |
560102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670108 雕塑藝術設計 | |
560104 室內設計技術 | 670111 旅游工藝品設計與制作 (含各種專業方向) | |
560105 環境藝術設計(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112 廣告設計與制作 (含各種專業方向) | |
560110 動漫設計與制作 | 670113 多媒體設計與制作 (含各種專業方向) | |
560301 建筑工程技術 | 670114 應用藝術設計 (含各種專業方向) | |
590101 計算機應用技術(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115 陶瓷藝術設計 | |
590103 計算機多媒體技術 | 670127 展覽展示藝術設計 | |
590106 計算機信息管理 | 670312 信息傳播與策劃 | |
590109 圖形圖像制作 | 080208 寶石及材料工藝學 | |
590110 動漫設計與制作(含各種專業方向) | 0803H 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 (工業設計) | |
590113 游戲軟件(藝術設計) | 080303(580109) 工業設計 | |
590118 三維動畫設計 | 080701 建筑學(含各種專業方向) | |
610202 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 | 080708 景觀建筑設計 | |
610204 服裝設計(含各種專業方向) | 081406 服裝設計與工程 (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40106 藝術教育 | 081403 包裝工程 | |
670305 影視動畫 | 080623W 670318(050423)數字媒體藝(技)術 | |
|
| |
三、舞蹈類 |
|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
050401 音樂學(舞蹈方向) | 660209 音樂教育(舞蹈編導方向) | |
050403 音樂表演(舞蹈方向) | 660227 舞蹈教育 | |
050409 舞蹈學 | 670201 表演藝術(舞蹈方向) | |
050410 舞蹈編導(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203 舞蹈表演(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50412 表演(含各種舞蹈專業) | 670205 影視表演(舞蹈表演) | |
|
| |
四、播音與主持類 |
|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
050412 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主持、 電視電影配音) | 670201 表演藝術(禮儀主持) | |
050419 播音與主持藝術(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205 影視表演(主持與播音) | |
670307 主持與播音(慶典策劃與主持) |
| |
|
| |
五、編導類 |
|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
670304 影視多媒體技術 | 670207 編導(含各種專業方向) | |
050302 廣播電視新聞學 | 670305 影視動畫 | |
050306 媒體創意 | 670306 影視廣告 | |
050411 戲劇學(戲劇史論與批評) | 670308 新聞采編與制作 | |
050413 導演 | 670309 電視節目制作 | |
050414 戲劇影視文學(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310 電視制片管理 (影視制片管理) | |
050420 廣播電視編導(含各種專業方向) | 080623W、670318 (050423)數字媒體藝術 | |
050423 影視學 | 080612 影視藝術技術 | |
670205 影視表演(廣播電視編導) |
| |
|
| |
六、表演類 |
|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
050412 表演(戲劇、戲曲音樂劇、音樂劇、 影視表演方向) | 670205 影視表演 | |
670201 表演藝術(影視表演方向) | 520503 空中乘務方向 | |
050412 表演(服飾、服裝表演) | 670204 服裝表演 | |
670201 表演藝術(汽車模特與服裝表演 藝術方向) | 081406 服裝設計與工程 (服裝展示、表演方向) | |
|
| |
七、攝影類 |
|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 |
050416(321987) 攝影(含各種專業方向) | 670308 新聞采編與制作(新聞與攝影) | |
670302 攝影攝像技術(含各種專業方向) |
| |
|
| |
八、050425 書法類 |
| |
050425 書法類 |
| |
|
| |
|
| |
|
| |
|
| |
備注:報考提前批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所選考的專業如果無法完全對應到以上8個專業統考類別的,可自行選擇其中相近的專業類別參加統考。 | ||
|
|
附件2:
各類別統考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科目與要求
類 別 | 報名時間、地點 | 考試時間、地點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 | 備 注 | |
編導類 | 時間:2011年12月16日8:30—17:00 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傳播學院一樓大廳 | 時間:2011年12月18日開始 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傳播學院 | 筆試 | 1、影視藝術作品分析 | 現場觀看放映作品后作編導藝術分析 | 滿分300分,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 |
2、廣電編導基礎 |
| |||||
面試 | 話題評述 | 抽簽選定 | ||||
播音與主持 藝術類 | 時間:2011年 12月19日8:30—17:00 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傳播學院一樓大廳 | 時間:2011年 12月21日開始 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傳播學院 | 初試 | 1、自選朗誦 | 自選藝術作品(詩歌、散文、小說、寓言選一篇3分鐘之內) | 總分滿分300分,初試成績占30%,復試成績占70% |
2、指定文學作品朗誦 | 抽簽選定 | |||||
復試 | 1、朗讀指定新聞稿 | 抽簽選定 | ||||
2、話題評述 | 抽簽選定 | |||||
音樂類 | 時間:2011年 12月23日8:30—17:00 地點:福建省師范大學旗山校區美術學院一樓展覽廳 | 時間:2011年 12月25日開始 地點:福建省師范大學旗山校區音樂學院 | 初試 | 1、視唱 | 簡譜或五線譜 | 總分滿分300分(初試成績占20%,復試成績占80% |
2、模唱 | 音程、和弦模唱 | |||||
復試 | 1、演唱 | 演唱歌曲一首(自選,無伴奏) | ||||
2、器樂演奏 | 演奏樂曲一首(自選,無伴奏) | |||||
美術類 | 時間:2011年12月31日8:30—17:00, 地點:(1)福州考點(福州、三明、南平、寧德、莆田五個設區市考生):福建師范大學倉山校區綜合體育館 (2)漳州考點(廈門、泉州、漳州、龍巖四個設區市考生):漳州師范學院老球類館 | 時間:2012年1月2日8:00至12:15 1月3日8:00至11:00 地點:報名時隨機安排考點、考場及座位 | 初試 | 1、素描(人物頭像默畫) | 用鉛筆或碳筆 | 1、初試試卷帶入復試評分。 2、素描、速寫、色彩每科100分,總分滿分300分。 |
2、速寫(人物全身動態默寫) | 用鉛筆或碳筆畫人物動態2幅,15分鐘一幅,30分鐘一幅 | |||||
復試 | 色彩(靜物默寫) | 用水粉或水彩 | ||||
表演類 | 時間:2012年1月5日、6日8:30—17:30 地點:廈門理工學院集美校區 | 時間:2012年1月6日、7日 8:30—17:30 地點:廈門理工學院集美校區 | 初試 | (1)形體展示 (2)自備朗誦 | ①自備泳裝(考生不得穿絲襪和佩戴飾品,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女生著純色、分體、不帶裙邊泳裝;男生著純色泳褲); (2)臺步為考生著生活裝,女生須穿高跟鞋; (3)散文、小說、詩歌、寓言時間不超過5分鐘,體裁不限。 | 滿分100分 |
復試 | (1)鏡前展示 (2)專業表演 (3)才藝表演 | (1)聲樂、器樂、魔術、曲藝、即興表演任選一種。 (2)空乘方向的考生不需要參加專業表演測試。 | 滿分200分 | |||
書法類 | 時間:2012年1月5日 9:00-17:00 地點:泉州師范學院(泉州市東海濱城) | 時間:2012年1月6日 地點:泉州師范學院州市東海濱城) | 臨貼 | 根據提供的字貼復印件為范本,按原有章法臨寫。 | 滿分150分 | |
創作 | 根據所提供的詩歌創作一幅書作品,章法合理,書體自定 | 滿分150分 | ||||
攝影類 | 時間:2012年1月7日 地點:泉州華光攝影職業技術學院(泉州市洛陽橋北) | 時間:2012年1月 8日 地點:泉州華光攝影職業技術學院(泉州市洛陽橋北) | 專業理論、實物攝影。 | 考點提供數碼相機,考生也可自帶數碼相機(要求拍報畫面像素不小于500萬,文件格式為JPEG)。 | 專業理論150分,實物攝影150分,總分滿分300分 | |
舞蹈類 | 時間:2012年 1月8日 8:30—17:00 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美術學院一樓展覽廳 | 時間:2012年 1月10日開始 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音樂學院 | 初試 | 基本功 |
| 總分滿分300分,初試成績占25%,復試成績占75% |
復試 | 1、綜合素質測試 | 根據現場提供的音樂,即興舞蹈表演 | ||||
2、舞蹈 | 獨立表演一個舞蹈作品 | |||||
3、加試技巧項目 |
|
附件3: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信息備案數據庫結構
文件名:(學校代碼)+YS.DBF
編號 | 信息項名稱 | 類型 | 寬度 | 信息項含義 | 信息項目說明 |
1 | KSH | C | 14 | 考生號 | 由設點院校統一編制 |
2 | XM | C | 24 | 姓名 | 字間不空,左對齊,缺字用半角??表示 |
3 | XBDM | C | 1 | 性別代碼 | 1 男,2 女 |
4 | SFZH | C | 18 | 身份證號 | 左對齊,不允許為空 |
5 | BYXXMC | C | 20 | 畢業學校名稱 | 考生高中畢業學校名稱 |
6 | YXDM | C | 5 | 院校代碼 | 專業考試學校代碼、采用部標 |
7 | YXMC | C | 40 | 院校名稱 | 專業考試學校名稱、采用部標 |
8 | CCDM | C | 1 | 層次代碼 | 1 本科,2 高職(專科) |
9 | ZYDM | C | 6 | 專業代碼 | 考生報考專業代碼,采用部標 |
10 | ZYMC | C | 30 | 專業名稱 | 考生報考專業名稱,采用部標 |
11 | STKKM | C | 30 | 省級統考科目 | 省級統考科目名稱 |
12 | STKCSF | N | 7,3 | 省級統考測試分 | 生源省專業考試成績 |
13 | YXKSKM | C | 30 | 院校考試科目 | 院校考試科目名稱 |
14 | YXSKCSF | N | 7,3 | 院校術科測試分 | 院校專業考試成績 |
15 | YXZYMC | N | 4 | 院校專業名次 | 院校專業成績排名 |
16 | YXKSDD | C | 30 | 院校考試地點 | 院校專業考試地點 |
17 | BZ | C | 60 | 備注 | 其他說明內容 |
附件4:
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序 | 工 作 時 間 | 工 作 內 容 | 負 責 部 門 |
1 | 2011年11月26—12月4日 | 藝術類考生網上預報名 | 各級高招辦 |
2 | 2011年12月5—9日 | 藝術類考生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 縣(市、區)高招辦 |
3 | 2011年12月14-15日 | 藝術類考生領取本人《藝術類專業準考證》 | 縣(市、區)高招辦 |
4 | 2011年12月下旬至1月15日前 | 1、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 2、省級統考設點高校網站上公布考生統考成績及成績分布情況,發放省級統考合格證書 3、受理省外院校申請在閩設點組織專業校考 4、向教育部報送在閩組織校考高校名單 5、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省級統考總結材料 | 省教育考試院、設點高校 |
5 | 2012年3月底前 | 省外院校在閩設點組織校考 | 省教育考試院、設點高校、校考院校 |
6 | 2012年4月15日前 | 1、校考院校網站上公布考生校考成績及成績分布情況,發放校考合格證書。 2、校考合格名單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 校考院校 |
7 | 2012年6月7—8日 | 藝術類考生文化統一考試 | 各級高招辦 |
8 | 2012年6月下旬—8月下旬 | 1、藝術類考生網上填報本科批次升學志愿 | 省教育考試院 招生院校 |
2、向考生填報本科提前批院校投放電子檔案 | |||
3、藝術類專業錄取 | |||
4、藝術類考生網上填報高職(專科)批次升學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