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西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通知
各有關高等院校:
為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管理,規范 2007 年區外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在廣西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 , 維護普通高校藝術專業考試的信譽和嚴肅性,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 2007 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 2006 〕 10 號)的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 我院就 2007 年外省院校在我區設點單獨組織藝術專業考試進行統一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點設置
2007 年我區共為區外院校設置兩個考點:
(一)南寧市第五中學考點
地址:南寧市華強路 95 號,郵編: 530011
聯系人:陳武業 聯系電話: 0771-2410160 , 3988665 (小靈通)
(二)廣西師范大學考點
地址:桂林市王城 1 號廣西師范大學王城校區
郵編: 541001
1 .美術學院聯系人: 向先孟、唐 立
聯系電話: 0773-2856601 (兼傳真)
2 .音樂學院聯系人:秦 銘、黃和平
聯系電話: 0773-2881975 (兼傳真)、 2830081
二、設點申報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普通高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可使用我區統考合格考生的專業成績,也可在我區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 我區 2007 年繼續組織全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試科目見附件 2 。
(一)設點范圍: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在我區招收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本科院校(民辦高校、獨立學院除外);
(二)申請時間:凡在我區設點單獨組織藝術專業考試的外省本科院校,請于 2006 年 12 月 31 前向我院提出申請并由我院備案。
(三)設點要求:各招生院校須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編制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所考專業名稱、招生人數及各專業考試科目、設點考試的時間、地點、評分辦法、錄取規則以及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三、考試時間2007 年 1 月 9 日至 1 月 31 日,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招生院校向我院申報設點并經我院同意后方可聯系考點安排考試。考試時間、考場布置等特殊要求請直接與考點協商解決。
四、報名要求
為了加強報名、考試數據的管理,加強對考生專業考試的資格審查及身份確認工作,招生院校在招生簡章中須向考生說明以下事項:
(一)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所在單位或學校、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生院校設置的報名點報名。
(二)招生院校要使用數碼相機等信息采集設備,規范采集考生有關信息,采集的信息必須包括考生的身份證號碼等。
五、考務管理
(一) 院校派出的參加專業考試工作人員應是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作風正派,熟悉專業考試業務的人員,同時要攜帶院校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
(二)各院校在組織考生報名時,要準確登記考生身份證號、 2007 年廣西普通高考報名號等有關信息。
(三)考試工作由招生院校組織實施,考點學校提供考試場地、考試所需的設備等服務。
(四)監考人員由招生院校和考點學校協商解決。
(五)考試費用及考場租金由招生院校與考點學校協商解決。
(六)考試前由招生院校與考點學校簽訂專業考試協議書。
(七)監考員要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并簽字(兩人以上)。對于在考試中被認定違規的考生,在考試結束后有關招生學校須將違規情況書面材料經考點匯總上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違紀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
(八)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成立藝術專業考試巡視組,檢查、監督考試管理和考風考紀情況。
六、專業考試合格信息報送及使用
(一)組織校考的院校須于 4 月 15 日之前,將我區通過本校專業考試合格考生的專業考試合格證寄送(發)考生本人 ,并將合格考生 的名單、考試成績及考生信息等通過 我院備案網站進行備案(網址后附),同時還須將加蓋公章后的合格名單以表格形式(見附件 1 )報送我院普招處,電子信息和紙介質名單必須一致。逾期將不接受院校補報的專業合格考生名單。
(二)專科(高職)院校和 只招收專科層次的院校( 31 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除外)錄取時使用我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統考未涉及的專業使用學校考試成績)。
(三)錄取時,在我區統考合格的生源范圍內,根據招生院校藝術專業考試成績備案名單及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志愿投放檔案,采用遠程網上錄取。
七、我院藝術類招生組的聯系辦法如下:
郵寄地址:廣西南寧市竹溪南路 16 號。郵政編碼: 530021
廣西招生考試院 網址: http://www.gxeea.cn
附件: 1. 2007 年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信息備案表(樣表)
2. 2007 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科目一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題詞: 普通高校 藝術考試 設點 通知
廣西招生考試院辦公室 2006 年 12 月 12 日印發
校對:陳文青 錄入:陳文青 排版:周慶華(共印 250 份)
附件 1
2007 年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信息備案表(樣表)
YXDM | YXMC | SFZH | XM | XBDM | BYXXMC | ZYMD | ZYMC | YXSKCSF | YXZYMC | YXKSDD | CCDM |
附件 2
2007 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
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科目一覽表
專業 | 考試科目 | 考試科 目總數 | ||
基礎科目 | 專業科目 | |||
音 樂 學 | 音樂學 ( 音樂教育 ) | 樂 理 聽音記譜 視唱練耳 | 演唱或演奏或舞蹈 | 3 + 1 |
音樂學 ( 民族音樂學、中外音樂史論、音樂文化傳播 ) | 樂 理 聽音記譜 視唱練耳 | 廣西藝術學院校考科目 | 3 | |
音樂表演 | 演唱 | 樂 理 聽音記譜 視唱練耳 | 演唱或演奏 | 3 + 1 |
演奏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樂 理 聽音記譜 視唱練耳 | 廣西藝術學院校考科目 | 3 | |
旅游藝術表演與策劃 | 聲樂表演 | 樂 理 聽音記譜 視唱練耳 | 演唱 | 3 + 1 |
器樂表演 | 演奏 | 3 + 1 | ||
旅游音響工程與電腦音樂 | 樂 理 聽音記譜 視唱練耳 | 演奏 | 3 + 1 | |
舞蹈學 ( 舞蹈表演與教育、歌舞 ) 、舞蹈編導 ( 表演與編導 ) 、 表演 ( 國標舞 ) 、舞蹈表演、旅游藝術表演與策劃 ( 舞蹈表演 ) | 基本功測試 | 古典舞、民族舞 2 選 1 | 1 + 1 |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普通話語音 專業素質面試 | 即興表演 ( 含形體測試 ) | 2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