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藝術類專業考試,我省共有8個考點單位,分別是江蘇教育學院、南京師范大學、南京曉莊學院、徐州師范大學、南京市招辦、無錫市招辦、南通市招辦和淮安市教育考試院。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音樂類和美術類專業實行全省統一考試,其他非全省統考的藝術類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8個考點單位具體承擔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設點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審核通過的省外普通高校原則上只能在我省的一個考點單位設點組織校考。
此外,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的專業考試成績由院校自行評定,同時明確告知考生是否需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如院校要求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辦理。
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如與我省藝術類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必須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如招收我省藝術類統考未涉及的其他專業,需要自行組織專業考試的,審核批準后才可對考生進行專業考試。